游览“南甸宣抚司署”有得
6月9日早上,我们离开腾冲,行车80公里,到达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按既定方略游览国家 4A 级旅游景点“南甸宣抚司署”。
梁河古名南宋,元代设南甸军民总管府,从此更名南甸。因元、明、清时代隶属腾越州(今腾冲)节制。“南”指位于腾冲南部,“甸”指郊外坝子。宣抚使是封使时代中央政权在边疆设置的统治政权机构,分宣慰司、宣抚使、安抚司等。宣抚司是武职,具生杀大权,相当于地方土皇帝。南甸宣抚司平时级高七品,即县官之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随官而升,如接待上司或邻邦交住,可随对方官衔而提高,最高可达四品,也就是当地老百姓说的“见官大一级”。一进公堂后有麒麟屏风,就是四品官之象征。所谓司署,就是衙门,署内除了办公处外,兼有住宿及所需附属建筑,傣语称贺弄召发勐底,意即勐底头人的大房子。
南甸土司姓龚,原籍南京应天府上元县人。元大德五年(1301 年)皇赐姓刀,所以又称刀龚氏,民国元年复姓龚,正式称龚姓仅四代有余。刀氏先祖明初随师征讨云南,因屡建战功加封为宣抚使,定居于此,从1398年到1950年,历时552年,世袭为官共28代。
这座承载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土司衙署,自 1851 年崭露头角,历经26代、27代、28代土司持之以恒的精雕细琢,恰似匠人悉心打磨的艺术品,用了84年时间,最终于 1935 年闪耀出璀璨光芒,傲然屹立于世。整个建筑群占地面积达 10625 平方米,建筑面积 7780 平方米之阔,巧妙地采用土木结构,彰显出古代建筑艺术的精妙绝伦。并以其宏大的古建筑群,列于全国土司署前列,被人们称之为傣族“小故宫”。
整座土司署建筑五进四院逐级升高,149间房屋,周围另有二十四间耳房、花园、佛堂、戏楼、小姐楼、佣人住房、厨房、粮库、马房、军械库、监狱等应有尽有,而且各有用场。
牢房是一幢三开间土木结构小屋,中有守夜者火塘、床、桌和象征狱神的图腾对联、香炉等。左边是关押重犯的地方,四边栏栅,留有门道,供犯人出入。房内有各种刑具。左边是轻犯住处,四边无栏栅和刑具。
茶库房与巡捕房是对称的两厢楼,左边是巡捕房,右边是茶库房。居住勤杂人员包括亲兵班。亲兵班主要负责保护土司、服侍土司生活。
第二院左厢是属官班住房,相当于现代办公室。左边是军械库,相当于现在的武装部。也就是通常称作的文官、武官公务处,军械库也叫军装房。楼上住看守军械的兵丁,主管看守的人须具军事常识,主要负责购买枪支弹药兼修理武器。武器很早以前是些刀、枪(长矛)、棍棒、弓弩等冷兵器。光绪后始有毛瑟枪、九响枪、汉阳五子枪,抗战后期远征军留下一部分,有6 O炮、轻重机枪、步枪,足可装备一个团。建有现代房屋的地方是过去土司家的大练兵场。左厢“属官班”,由十二个召朗或波朗以及被土司提为署职的办事人员组成,都是一些年高望重的人,轮流到衙门值班,早晚可以陪同土司吃饭,协助土司处理民事诉讼,接待宾客。
大阳门之威严,没有品位的官员和妇女都严禁出入,可是有一对大象可以大摇大摆的由此通过,专门有人为它们抬粪擦尿。传说这右厢楼原是“三班房”,即站班、吼班、承审班住的地方,后来作了大象楼。据说早前,前三院的木料靠一对夫妻大象从40多公里外的龙塘村拉来的。因为当时没有任何运输工具,全靠它们的鼻子卷来,所以它们是“有功之臣”,很受土司宠爱,特许它们进入第三院,通过大阳门与人共居,由此可见,边疆少数民族把大象和孔雀视为吉祥物这是有实物例证的。
左厢楼专供土司和眷属看戏,形似现在的包厢。但男不跟女混,旧社会阶级等级、老幼男女,主仆平民都划分严格。楼中为土司、印太,左儿子、右女子专座,侧厢楼为官员看区,地面为百姓看区。戏楼四角飞翘,颇具特色。傣戏以唱功戏为主,没有像其他民族有过多武打之武功戏,无须过大台面。右厢楼除看戏外,曾做学堂。大院内有学堂二所,称子弟学堂和平民学堂。是土司在民国末年前办的私塾。现在院子里的戏台对面成了爱好音乐的老人们聚集演练之地。
最为华丽的是第四大殿,在整个建筑群中所投入的财力、物力最多。左厢是书房,右厢是帐房。大殿左是小姐楼,是小姐专门玩耍、梳妆打扮的地方。当时女人行动是要受节制,只能在一定区域活动。土司每早起床在后花园有三件重要事情:一习武坐禅,二诵经(念傣文经),最后是有人击鼓喊冤去办理公务。
我们在宣抚司署里游览只算是走马观花,但历史人文也还略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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