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南端,东、南、西三面环抱世界风景名城桂林市,东北与兴安县交界,东南与灌阳县、恭城县毗邻,西北与龙胜县为邻,西与临桂县接壤,南与阳朔县相连,与历代"楚越往来之要冲”。灵川县是全国有名的银杏、毛竹主产区之一,尤以银杏为最,种植历史达1000年之久。灵川县文化底蕴深厚,景观独特,是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广西#
历史沿革
灵川古属百越之地.战国属楚.秦始皇统一中国,征服岭南后,在岭南设置南海、桂林和象三郡,今灵川地属桂林郡.汉初,属南越国,汉武帝征服南越后,属荆州零陵郡.东汉属荆州始安侯国。三国;始隶蜀;后属吴,吴分零陵郡置始安郡.晋属广州始安郡。南北朝时期,初属湘州始建国,后属桂州始安郡.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属桂州总管桂州,过17年后,属杨州始安郡.唐初武德元年(618年),属桂州始安郡;不久,属桂州总管桂州。
唐龙朔二年(662年。一说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始安县置灵川县,属桂州总管桂州。五代十国;先属楚,后归南汉。宋至道三年(997年)属广南西路桂州;绍兴三年(1133年)属广南西路静江府。元初,属湖广行中书省静江路;后期,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初,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府,不久,改为广西行中书省桂林府.仅过4年,又改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桂林府.清,属广西行省桂林府。
中华民国2年(1913年)7月,裁府设道,灵川县属广西省漓江道.第二年改称广西省桂林道。16年10月,废道,隶属广西省桂林行政督察委员会:19年,属广西省桂林民团区。23年3月,属广西省桂林行政区督察区。29年4月,属广西省第一行政督察区。31年3月,第一行政督察区所辖县归省直属.33年(1944年)5月以后,灵川县属广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属广西省桂林专区。1954年6月,撤销灵川县,并入临桂县。1958年3月,属广西僮族自治区桂林专区.1961年6月,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1965年10月,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专区。1968年8月,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地区。199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地区行政机构撤销,其行政区域与桂林市合并,灵川县属桂林市。
行政区划
唐龙朔二年(662年。一说唐武德四年,621年),置灵川县。开元元年(713年),县设10乡。
后晋 天福八年(943年),划县境西部归义乡设义宁镇,后升格为义宁县。
宋设三乡塘下一镇。
元沿宋制,无变动。
明划分4乡,下辖7都,50里。
安仁乡:位于县境西南.辖一都八里(今潭下镇区域),二都七里(今定江镇及临桂县庙岭镇部分区域)。共15里。
新义乡:位于县境东南.辖三都十一里(今灵川镇及桂林市北郊部分区域),四都七里(今灵田乡、海洋乡部分区域)共18里。
甘泉乡:位于县境西北.辖六都七里(今九屋乡、青狮潭乡、兰田瑶族乡),七都三里(今公平乡及临桂县五通镇、宛田乡的部分区域):共10里。
城乡:在县城(今三街镇)附近.辖五都七里(今三街镇、灵田乡正义、四联及兴安县大溶江镇部分区域)。
明万历年间,荒废二里(五都、七都各废一里),全县编户为48里。
清废乡,实行都、图(里)、村建制。全县划分七都、三江和南、北二里,共427村。
七都:一都辖8图49村;二都辖7图83村,三都辖11图70村;四都辖7图69村;五都辖5图36村;六都辖7图28村;七都辖3图44村。
三江:东江7村,西江9村,潞江5村
南、北二里:共27村。
清朝末至民国初废都、图,实行区、里(段)建制。清宣统二年(1910年)冬,全县划为7个区。以五都和南、北二里为第一区,治所今三街镇,辖7段。其余各区均以原各都所辖区域为其行政区域:二区,治所今潭下圩,辖8里.三区,治所今定江村,辖7里。四区,治所三岔尾,辖11里。五区,治所今灵田圩,辖7里。六区,治所今九屋圩,辖7段。七区,治所今公平圩,辖2里。直至民国21年无变动。
民国22年(1933年),实行区乡(镇)、村(街)、甲制。全县分为3个行政区29个乡(镇)254个行政村(街)2804甲。
东北区:区公所设北绍桥村(后移至路底村)。辖正义、北障、南藩、公义、灵田、协和、外两里、小平乐,共8乡72个行政村715甲。
西北区区公所设于枣木(后移潭下圩),区列三等。辖12乡(镇):仪舞镇、义事、山麓、麒跋、水埠、东皋、祠堂、东江、西江、岩山、公平、黄潭乡。共99行政村(街),1065甲,11000户,52260人。
南区区公所设于路莫村糍粑厂,区列三等。辖9乡;乐清、三合、震新、同义、山湘、定江、腊源、莲普、回龙乡(其中6个乡在今灵川县境)。共83行政村(街),10309户,47527人。
桂林县东乡于民国21年筹建区、乡(镇)、村(街)行政组织。21年划为大圩、潮田2个区,共18乡(镇)(其中16个乡(镇)在今灵川县境),共164行政村(街),1383甲,12378户,60600人。各区辖乡(镇)如下:
大圩区区公所设于大圩镇,区列三等。辖11乡(镇):大圩镇、熊村镇、上慧、大雄、龙福、宣正、万全、柘木、助顺、三滩、草坪乡(其中9个乡(镇)在今灵川县境)。共100个行政村(街),860甲,7297户,34858人。
潮田区区公所设于潮田圩,区列三等。辖7乡(镇):海洋镇、亨庆、灵溪、南溪、左溪、右溪、十合乡。共64个行政村(街),523甲,5081户,25742人。
民国25年,取消区一级建制,乡直属县。灵川县调整为27乡(原公义乡和东江乡,分别并入北障乡和祠堂乡)。29年7月,原灵川县属乐清乡、三合乡的18个行政村划归桂林市郊辖。是年底原灵川县计25个乡(镇),239个行政村(街),2463甲,25144户,128304人。
民国31年(1942)7月,实施战时行政体制,缩编机构,将25个乡(镇)合并为14个乡。直至民国38年9月设立东北区,治所先设于黄花坪,后迁至灵田圩。
乡(镇)调整为11个乡(镇),106个行政村(街)。民国38年9月设大圩区,治所设于大圩镇,直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上旬,废旧乡、村(街)、甲制,实行区、村二级行政建制。全县(今行政区域内)建立11个区,254个行政村(街)。即:
城乡区驻地三街,辖27行政村(街):凤西街、北街、东南街及五福、蛟塘、晟中、同化上、同化下、全陈、普贤、狮象、六合、东岭、千秋、溶流、广化、溶江、潞江、沿严、廖家、大塔、大同、黄中联、金竹、陡金南、豪南、纛麓村。
甘棠区驻地三岔尾,辖18行政村(街):双潭、灵宝、民有、江洲、民享、民治、六联、甘洲、延祥、九信、六灵、七合、芦山、桃源、六然、贤宝、八贤、四集村(四集村1950年春划归潭下区)。
潭下区驻地潭下,辖20行政村(街):潭市街及潭下、合众、合益、合群、四合、庆和、六互、民诚、四民、五常、六全、七会、五合、河东、福田、庄沿、合堡、大义、六友村。
定江区驻地莲花塘后迁至定江圩,辖24个行政村(街):定江街及同盟、安定、大丰西、大丰东、宝东、宝南、峰宝、路莫、延庆、金上、金中、金下、法上、法下、腊源、猴山、乐和、佛塔、灵山、麒麟、莲花、伍征村、回龙街。
九屋区驻地江头村后迁九市街,辖23行政村(街):祠竹、九屋、前岩、官南、龙禄、苏孛、涂粟、全水草、东潭、易家、东奈、莲竹、美洲、塘社、汀岩、西岭、黄梅、木马、介鱼、黄板、南江、蓝田、大水。
公平区驻地公平老圩,辖13行政村:七贤、抗建、联合、五权、武陵、五伦、五美、舟平、元洲、松柏、和平、流峰、板屋。
灵田区驻地灵田圩,辖15个行政村(街):灵田街及众缘、永镇、惠林、秋田、长岗五合、楼塘石铁、上力五合、小水七合、西阳、东田、迪金、宅竹坊、黄寨路、北绍桥村。
漓源区驻地大庙塘,辖8行政村(街):桐木街、西北街、岩口、水头、乐义、新民、九连、小平乐。
大圩区即原临桂县第一区驻大圩镇,辖41行政村(街):老圩街、地灵街、隆安街、塘坊街、泗瀛街、福星街、鼓楼街、兴隆街及黄塘、常安、沙桥、上桥、廖村、东岸、苏马、朱家、桂局、马家、太和、一德、大力、石家、石门、杨梅、敢兴、吕岸、秦岸、大埠、浮石、竹江、袁杏狮高、茯荔、洪炎、潜经、兰口、上南亭驿、下南亭驿、草坪街、河泊源、大田老村、大田新村(以上潜经等8个村街,今属桂林市辖)。
潮田区即临桂县第二区,1950年12月改第十二区驻潮田街,辖40行政村:振俗、振华、振群、广成、上观、安兴、绮水、左尾、右尾、松江、安秦、潮田、参淡、四睦、合群、留珠、南溪、三民、大同、普永、下富良、上富良、上旺塘、岭头、深井、李家、七星、同源、旺柑坪、四源、水中、天蜀、普益、大塘寨、群英、永民、爱民、乐育、福安、永同村。
熊村区第十三区于1950年12月设立,驻熊村,辖25行政村(街):中兴街、和兴街及福林、南积、龙塘、社碧、西马、福恋、家田、三益、石渠、罗霭、西文、周前、涧沙村。海洋正街、东街、西街及江尾、诸佳、安江、安彩、上国、南国、国清村。
1950年4月,桂林市北郊区所属的乌石、石柑中、白石潭、潘家、阳家、董家巷、蒙正、文易莲、三旬、新南、五福、江北、三联、互助、三民、四教、五权、六合等18个行政村,分别划归灵川县甘棠区和定江区管辖。1950年底,今灵川县区域共辖11区272行政村(街)。
1951年8月,原义宁县所属的五通、仁和、宛田区并归灵川县,漓源区划归临桂县海洋区(撤销熊村区改为海洋区)。是年灵川县共划10个区,即:一区(三街)、二区(甘棠)、三区(潭下)、四区(定江)、五区(九屋)、六区(灵田)、七区(公平)、八区(五通)、九区(仁合)、十区(宛田)。大圩、潮田、海洋区分别为临桂县第一区、十二区、十三区。
1952年9月,甘棠区、定江区所辖的三民、四权等18个行政村复划归桂林市管辖。
1952年10月,撤销行政村级建制,改为区、乡二级行政建制。各区辖乡如下:
一区(灵川区)辖10乡:三街、同化、潞江、五福、陶田、普贤、溶江、镇义、溶流、大塔乡(今属兴安县)。
二区(甘棠区)辖7乡:甘棠、大面、莫家、六灵、双洲、王家、木马乡。
三区(潭下区)辖9乡(镇):潭下镇、甘村、老街、大义、大泉、塘西、枣木、大庙、河边乡。
四区(定江区)辖9乡:定江、金陵、宝路、法源、莲花、大安、塔山、乐和、麟麟乡(塔山等3个乡今属临桂县)。
五区(九屋区)辖10乡:黄梅、西岭、蓝田、梭奈、易家、塘社、祠堂、九星、美洲、南坳瑶族自治区(乡)。
六区(灵田区)辖7乡:灵田、四联、永镇、长岗、力水、东田、惠林乡。
七区(公平区)辖7乡:岩山、五美、元舟、松柏、和平、板屋、流峰乡(板屋、流峰乡今属临桂县)。
八区(五通)11乡(镇)、九区(仁和)8乡、十区(宛田)8乡、共辖27个乡(镇)。该3个区今属临桂县管辖。
临桂县一区(大圩)辖11乡(镇):大圩镇、大圩、上桥、高桥、秦岸、茯荔、敢兴、一德、朱家、潜经、草坪乡(潜经、草坪乡今属桂林市郊辖)。
临桂县第二区(潮田)辖12乡:潮田、毛村、寨底、留村、深井、南圩、旺塘、新寨、大境、乐育、松江、黄泥江乡。
临桂县十三区(海洋)辖14乡:江尾、国清、海洋、九连、水头、大庙塘、小平乐、安泰、彩爵、熊石、西文、南积、西马、润沙乡。
1954年6月,灵川、临桂两县合并为一县,全县共划17个区,181个乡,5个镇,2个瑶族区(乡)。今为灵川县行政区域9个区,84个乡,2个镇,1个瑶族区(乡),后划兴安、桂林市辖7个乡。今境域辖区即:一区(大圩)14乡、二区(潮田)12乡、十~区(公平)7乡、十二区(定江)16乡、十三区(潭下)9乡(镇)、十四区(九屋)9乡(1个瑶族乡)、十五区(灵川即今三街)10乡、十六区(灵田)7乡、十七区(海洋)7乡。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全县将17个区划为35个乡,今属灵川辖17个乡:大圩、熊村、潮田、旺塘、黄泥江、小平乐、海洋、灵田、灵川(今三街镇)、溶江、定江、大面、潭下、大庙、九屋、公平、蓝田乡。下割19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定江区所属塔山、乐和、灵山、麒麟、天华乡划归庙头乡管辖(今属临桂县)。
1958年3月,公平乡属流峰、板屋划归宛田、五通乡辖。
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今灵川县辖区有9个人民公社:大圩、潮田、海洋、灵田、灵川(三街)、潭下、定江、九屋、公平。
1959年3月,增设熊村、黄泥江、旺塘、小平乐、大面、蓝田公社。兴安县高尚公社滨洞大队划归小平乐公社管辖。是年底今属灵川县辖区15个公社,205个生产大队,1523个生产小队。各公社辖大队如下:
公平公杜和平、粟家、联合、山口、田洞、摆田、中南、松柏、元舟、田心、五美大队。
九屋公社胆江、大塘、禄塘、粟家、全家、水草、江头、祠堂、涂家、九屋、苏孛、莲竹、前岩、石洞、易家、油塘大队。
蓝田公杜三屋、枫西、三联、车良、大力、马鞍、梅田、黄梅、蓝田、南江、三合、黄虎坪、大坪、西田、深潭、黄板、汀江、西岭大队。
定江公杜莲花塘、道光、社塘、伍仙、腊源、元田、安定、定江、大丰东、秦家、莲花、法源、金上、金中、金下、庄泉、大丰西、延庆、四合、路西、龙田大队。
大面公杜六灵、双洲、灵宝、甘洲、王家、甘棠、刘家、大水埠、芦山、先锋、双潭、寺边、车头、大面、金家、延祥、六合、民有、佃塘大队。
三街公社镇义、潞江、三街、普贤、民治、蛟塘、同化、五福、龙门、竹枝坪、广化、溶流、坡田、峡背、灯塔、廖家、沿严大队。
大圩(英雄)公社毛洲、秦岸、高桥、敢兴、福利(茯荔)、潜经、浮石、竹江、石家、桂局、马家、朱家、苏马、毛村、大田、草坪、石门、大坪大队。
雄(熊)村公杜上桥、西马、跃进(熊村)、南积、涧沙、革新(下张)大队。
潮田公社潮田、大境、新寨、寨底、留村、毛村大队。
旺塘公社南圩、旺塘、深井、七星、李家大队。
黄泥江公杜群英、永民、爱民、福安、乐育、黄竹、白竹、金竹大队。海洋公社九连、水头、新民、诸佳、尧乐、海洋、江尾、国清、大庙塘、岩口、十合、大塘边大队。
小平乐公社彩上、小平乐、安泰、彩爵、北海、滨洞大队。
灵田公社永镇、九连、迪金、上长岗、下长岗、四联、宅坊、惠林、秋田、大众、八联、灵田、力水、西阳、东田、三联、三星、五星大队。
潭下公社沿口、甘村、蔡岗、外堡、东头、大庙、塘边、内堡、塘西、砖塘、潭市、河边、大义、山口、五合、老街、吕竹、四合、合群、合众、枣木、四民、正东、东岭大队。
1960年4月,灵川公社属的大塔、沿严、廖家大队划归兴安县辖。
1961年春兴安县东源大队划归九屋公社辖。
1961年6月,临桂、灵川分治。灵川县辖18个公社1个直属镇;即;大圩、雄(熊)村、潮田、旺塘、黄泥江、海洋、小平乐、灵田、四联、灵川(今三街镇)、大面、甘棠、定江、潭下、大庙、九屋、公平、蓝田公社及大圩镇。共289个生产大队,2364个生产小队。
1962年2月,增设东江公社(治所黄梅)、茯荔公社(治所上茯荔)。1962年8月,恢复区、乡(公社)建制,取消大队,将原21个公社划为13个区、镇,即:大圩、潮田、黄泥江、海洋、灵田、灵川(今三街镇)、大面、定江、潭下、九屋、蓝田、公平,大圩镇。共112个乡(公社)、2个区属镇(潭下、三街镇),2447个生产小队。1963年4月,撤销蓝田、黄泥江、定江区,分别并入九屋区、潮田区和大面区,大圩镇并入大圩区。是年全县辖9个区,98个乡(社),2457个生产小队。1964年春,大圩镇改为区辖镇。1965年底全县共辖9个区,99个乡(社)镇,2346个生产小队。
1966年6月,撤销区,恢复公社体制。设11个公社,1个县属镇。即:大圩、潮田、大境、海洋、灵田、三街、甘棠、定江、潭下、九屋、青狮潭公社及大圩镇。下属125个生产大队,1473个生产小队。
1968年大圩公社与镇合并名为大圩公社、镇。1975年1月,增设城关镇。
1980年2月,分青狮潭公社复立公平公社。
1981年5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两个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
1982年6月,城关镇改名灵川镇。
1983年底,全县划12个公社,1个县属镇、123个生产大队、2023个生产小队。
1984年9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行政村(街)体制,同时废止人民公社制。全县划4镇、8乡、130行政村(街)。
1986年1月,成立蓝田瑶族乡。
1990年全县划为4镇,9乡(含1个民族乡),136行政村(街),1058村民委员会,2009村民小组。
1993年8月31日撤销大境乡,建立大境瑶族乡。
1994年1月13日,撤销定江乡,建立定江镇,治所设八里街。
2014年辖区内有6镇5乡,行政管辖灵川镇、三街镇、定江镇、潭下镇、青狮潭镇、大圩镇、灵田乡、兰田瑶族乡(简称”兰田乡”)、潮田乡、海洋乡、大境瑶族乡(简称”大境乡”)11个乡镇(2012年,灵田乡改为灵田镇;2013年青狮潭镇更名为九屋镇,同时设立公平乡),全县有21个圩集,141个村街(社区),1224个自然屯,2023个村民小组,共10.13万户,总人口35.4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回、瑶等少数民族1.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5%。
2017年,灵川县总面积2302平方公里,辖7镇5乡:灵川镇、大圩镇、定江镇、三街镇、潭下镇、九屋镇、灵田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海洋乡、公平乡、兰田瑶族乡。设片区2个:甘棠片区、八里街片区。灵川县人民政府驻灵川镇。
2024年灵川县辖7个镇、5个乡:灵川镇、大圩镇、定江镇、三街镇、潭下镇、九屋镇、灵田镇、公平乡、潮田乡、海洋乡、大境瑶族乡、兰田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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