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位于甘孜州东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邛崃山脉西坡。东部与小金县接壤、东南部和南部与康定市毗邻、西部与道孚县交界、北部和东北部与金川县相连。丹巴县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个(甲居藏寨旅游景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4个(中路景区、梭坡景区、邛山土司官寨、尚作农业主题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美人谷旅游度假区)。丹巴县是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留驻时间最长的藏区县域之一,是红色旅游最完美之地。丹巴历史悠久、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光秀美、风情殊异,有恬静如诗的乡土民居,有独具一格的古石碉楼,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有源远流长的女国遗风及以牦牛谷天然盆景和党岭风光为代表的山水美景、红色文化,素有“甲居游藏寨,梭坡观碉群,巴底赏美人,中路看汉子,党岭、牦牛谷泡温泉”之说。#四川#
历史沿革
丹巴县建置较晚,原为大、小金川之地;大、小金川乃是古代嘉良族居住生息的地方。建县前分别属于丹东革什扎、巴底、巴旺土司辖境;鲁密章谷十七土百户辖境;懋功屯务厅所辖之章谷屯、宅龙土守备、土千总和上孟、下孟、九子三营等各自独立的区域。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十六日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球拟布告,收缴三土司、两雍千总守备和24村土千户之印信号纸,改土归流拟合并以上区域设县。并取三土司(丹东、巴底、巴旺)首字为名,名曰“丹巴”,虽因时局动荡未果。但也“丹巴”因此而得名。1914年置丹巴委员,1926年置丹巴县。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于1935年6月至1936年7月,先后两次留驻丹巴达10个月之久,建立了中共丹巴县委、丹巴县各级格勒德沙(嘉绒藏语音译,意为藏族人民)联邦政府。1939年1月1日,建立西康省,归属西康辖区。1951年4月建立丹巴县人民政府。1955年秋西康与四川合并后,丹巴县归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管辖。
行政区划
清初,县境域大、小金川流域属金川寺演化禅师管理;大渡河上游、牦牛河(东谷河)一带属明正土司管理;丹东、革什扎河流域及道孚部分地区属丹东革什扎安抚司管理。
乾隆年间,置章谷屯,管辖拉宅垄屯守备各部落、屯练各寨堡及三街:约咱街(今岳扎)、翁古街(今半扇门)、喇嘛寺街(今小金河喇嘛寺对岸);六甲屯:第一甲上甲屯,第二甲阿娘沟屯,第三甲核桃坪屯,第四甲火龙沟屯,第五甲黑风顶屯,第六甲三岔沟屯;三营:上孟营、下孟营、九子营。
乾隆先后授巴底巴旺首领安抚司职,旋将巴底晋升为宣慰司,辖今巴底、巴旺全境,隶打箭炉厅管辖,境内大渡河、牦牛河(东谷河)一带的十七土百户(俗称二十四村),仍受明正土司管辖。
同治十二年(1873年),划明正、革布什咱(革什扎)、巴旺、布拉克底(巴底)各土司所管寨落归章谷屯兼辖,隶打箭炉厅,是为以后设置县治的境域雏形。
光绪年间(1875年——1903年),明正土司将革什咱(扎)下村百姓600家及纳普山牛厂3寨百姓侵占;道坞(孚)以下3寨百姓亦被藏王强占;至道坞以上德普日勒、甲姬、旁仕冷、白勒央等寨,均被瞻对(现新龙)土司侵占,革什扎辖境渐次割小。
民国元年(1912年)续建丹巴县,隶康定川边经略使署管辖。县下分置五路,路设总保正一人,保正若干人,县境内各土司、头人被分别委任为总保正、保正。同年改革什咱(扎)热洼土百户领地为格西保,划归道孚管辖。
五路辖境如下:
第一路,沿牦牛河(东谷河)流域各村寨,即原有明正司控制的二十四村部分地区。
第二路,沿丹东、革什扎河流域各村寨(不含索断桥),即原丹东革什扎土司控制地区。
第三路,沿县境大金川流域两岸,即原巴底、巴旺两土司辖境各村寨。
第四路,沿县境小金川下游两岸各村寨,即原章谷屯和宅垄屯土守备,土千总辖境。
第五路,沿大、小金川汇流地段与大渡河上游各村寨,即原明正司控制的二十四村大部分地区。
民国二年(1913年),改五路为6区。
第一区:辖县城及索断桥、西河桥、坎旦、毛旦、公插。
第二区:辖牦牛、东马、永西、东谷、井备、二卡子、三卡子、纳交、各宗、吉宗、长纳、达马。
第三区:辖大渡河上游的白盖(呷)山、蒲角顶、格宗、绒巴沟、吉巴、开绕、羊马、马尔、梭坡、中路、边古等12村寨。
第四区:辖小金川下游原三街、六甲屯、三营地区。
第五区:辖大金川流域原巴旺、巴底两土司属地全部。
第六区:辖革什扎河流域丹东土百户,革什扎土司属地和沙冲村、莫斯卡牛场。
民国二十四年十月(1935年),红军长征在丹巴成立丹巴县苏维埃政府,旋改丹巴县格勒得沙苏维埃联邦政府,辖7区49个乡村级苏维埃政府。
一区:辖县城及白呷依(白呷山)、蒲角顶3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二区:辖牦牛(含邓巴、帕冲、东马、永西)二卡子(含三卡子)、东谷、井备、公差(插)、水子、各宗(含吉宗)、长纳、大(达)马9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三区:辖绒坝沟、格宗、江达(含次巴、达孔、达龙)、羊马(含白玉、林邦、开绕、鱼日)、梭坡(含今梭坡全乡及大马尔)5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四区:辖中路(含克格依、呷任依、基卡依、波色龙等村)、边古、岳扎、纳顶、柯尔金、卡亚(桠)、阿娘沟、麦龙大邑沟(含关州)、半扇门、核桃坪、喇嘛寺、腊月山、火龙沟、太平桥、大石寨、长胜店(含各洛寨、三木扎、毛家院子)、单扎(含纳布、纳粘、黑风顶)17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五区:辖巴郎(含布科)、大寨(含俄洛、吉牛)、大桑、瓦足(含瓦角)、边耳、二瓦槽、丹东6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六区:辖聂拉(含喀卡、甲居、聂呷、高顶、抛乌、潘牛、小巴旺)、德洛(含瓦苏、莫日、燕尔岩)2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七区(又称特区):辖马奈(今属金川县)、骆驼沟(含培尔、俄鲁、阿拉伯)、二基坪(含大坪、小坪、木楠)、沈洛(含尔波)、来依、邛山(含木纳山)、水卡子、木尔约7个乡村级格勒得沙苏维埃政府。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红军北上离丹。翌年(1937年),丹巴县分置东、西、南、北4个区,23个保,436甲。4个区辖境分别为:东区辖现今太平桥、半扇门、岳扎3乡全部及中路乡;西区辖现今丹东、边耳、革什扎3乡全部;南区辖今章谷镇及东谷、水子、城厢、梭坡、格宗6乡全部;北区辖现今巴底、巴旺、聂呷3乡。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元月,西康省政府成立,丹巴县隶康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是年废4个区建制,恢复6个区设置,区以下新置13联保,53保,委任各土司头人及乡绅充当联保主任和保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将全县6个区所辖乡村,编为13个乡镇53保。
一区辖:章谷镇:下辖县城内一、二保和白盖(呷)山保(1——3保)。中路乡:下辖中路上、下村2保,下纳顶(4-一6保)。
二区辖:东谷乡:下辖各宗保、长纳保、东谷保、井备保、牦牛保(7——11保)。
三区辖:格宗乡:下辖蒲锅(角)顶保、格宗保、绒坝沟保、羊马保(12——15保)。梭坡乡:下辖梭坡保、大寨保(16——17保)。
四区辖:约咱(岳扎)乡:下辖约咱(岳扎)保、卡亚(桠)保、阿娘沟保、半扇门保(18——21保)。三岔乡:下辖喇嘛寺保、三岔沟保(22-—23保)。上宅垄乡:下辖各洛寨、单扎、丹噶山两个保(24——25保)。下宅垄乡:下辖墨龙沟保、约咱(岳扎)折落寨保、核桃坪——腊月山保(26――28保)。
五区辖:巴旺乡、巴底乡:下辖(29——44保)。
六区辖:革什扎乡:下辖(45——49保)。丹东乡:下辖(50——53保)。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又将6区13乡镇调整为14乡镇54保,在二区划出东谷乡的牦牛村、东马村、永西村增设牦牛乡,其余各区乡、保未变。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在第五区巴旺乡分辖区内划出聂呷坪、高顶、小巴旺、聂拉、大巴旺的光都等汉人聚居村落各保甲,新置瑞宇乡。至此,全县辖6个区,14个乡1个镇54保。
1951年3月,丹巴县人民政府报经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设3区1镇12乡,原乡镇下辖52保暂行保留。
1952年至1955年四年间,丹巴县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中心的团结建政,团结生产,团结治安,建立基层政权性质的乡、村生产治安委员会和生产治安小组工作。到1954年10月,全县除丹东、革什扎和上宅垄3乡外,其余各乡(镇)村共建生产治安委员会11个。
1956年春,甘孜州在丹巴实行民主改革试点。试点期间,对部分乡镇设置进行调整,区乡辖区随之变动。1月,将下宅垄乡腊月山3个村;三岔乡喇嘛寺3个村、火龙沟4个村、半扇门上2个村、墨龙及大邑2个村、约咱乡半扇门下2个村、关州2个村共18个自然村划出,新建喇嘛寺乡,隶小金区管辖。4月,撤销三岔、上宅垄、下宅垄三乡建制,三乡合并新建太平乡,仍由小金区管辖;撤销章谷镇建制,城区四条街道及西河桥、磨子沟、索断桥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毛旦、坎旦、公差、柯里等村寨,划给东谷乡管理,隶川口区;从格宗乡划出蒲角顶、宋达、白呷山等村,新建城厢乡,仍隶川口区管辖。全县共4个区,15个乡。县人民政府称县人民委员会,乡政府称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7月,从丹东乡划出边耳、各尔沟、沙冲等16个自然村,新建边耳乡,隶金川区管辖。8月,经甘孜州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金川区划为两个区。金川区辖巴底、巴旺两乡,划出丹东、边耳、革什扎3乡新建大桑区。9月,将川口区所辖的东谷乡一分为二,上半乡仍称东谷乡,下半乡的纳交、公差、柯里、各宗、吉宗、水子、大马、长纳等15个自然村,新建水子乡,仍属川口区管辖。
1959年初,经丹巴、乾宁两县领导协商,州委、州人委同意,将丹巴县边耳乡管辖的沙冲村(今道孚县沙冲乡)划给乾宁县,两县交界线未明确划定。同年在东谷乡牦牛村境内的祖尤沟、热水塘、野人沟等地西南,疙瘩粱子以东的干尔隆科一带林区和草场发生边界群众纠纷,经双方县委领导直接交涉,未获结果。1959年1月,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将县城4条街道组成居民委员会,下设4个居民小组,由城厢乡代管,旋改川口区代管,后由县委、县人委派工作组管理。同年春,将中路乡插花在岳扎乡境内的上纳顶村划归岳扎乡管辖,将岳扎乡与靠近中路乡接壤的上折落(上则龙)、下折落(下则龙)、里然龙、小纳顶等自然村寨,划给中路乡连片管理。同年冬,将梭坡乡的其布、大、小马尔、俄呷、大河边等自然村划归格宗乡管辖。
1960年大月进时期,在全国人民公社化的影响下,先后建立大渡河、金川、革什扎3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各公社设管理委员会,取代乡人民委员会的职权。
1961年春,将金川人民公社巴旺管理区(巴旺乡)的甲居、喀卡、聂呷、潘牛、抛乌5个大队(村)划出,作为三州(甘孜、阿坝、凉山)少数民族地区办人民公社的试点之一,命名为巴旺人民公社,原巴旺乡其余地区恢复乡建置,改称大巴旺乡。
1962年底,将原属喇嘛寺乡的腊月山3个村,火龙沟4个村,喇嘛寺3个村和半扇门牛厂,核桃坪等12个村,并入从岳扎乡划出的半扇门街、半扇门沟、关州、墨龙、大邑、阿娘寨、阿娘沟等共19个村,于1963年3月建半扇门乡。
1966年,全县“四清”运动后期,结合“文化大革命”,再次实行政(农村基层政权)社(合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4个区建立15个人民公社,大部分公社(乡)名称亦作了“革命化”的更改。
1969年2月,丹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区、公社也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0年5月,增设城镇革命委员会(区级)。
1980年,改4个区革命委员会为区公所;改15个公社革命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城镇革命委员会降格为城关镇人民政府(乡级)。
1984年,农村实行体制改革,改15个公社管理委员会为15个乡人民政府,同年城关镇恢复章谷镇名。
1986年5月,撤销4个区。至此15个乡、1个镇的建制一直沿用至今。
1990年,丹巴县辖15个乡、1个镇,县治章谷镇。
1992年辖4区、15乡、1镇,162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127个村民小组,4个居民小组。全县16个乡(镇)在1990年由州确认为革命老根据地。
2000年,丹巴县辖1个镇(章谷)、14个乡(格宗、水子、边耳、梭坡、丹东、巴底、岳扎、巴旺、太平桥、聂呷、半扇门、中路、东谷、革什扎)。
2005年9月,中路乡更名为东女谷乡。
2016年3月,巴底乡撤乡建镇更名为巴底镇。
2017年11月,革什扎乡撤乡建镇更名为革什扎镇。2017年,丹巴县辖3个镇(章谷、巴底、革什扎)、12个乡(水子、东谷、格宗、中路、边耳、丹东、巴旺、聂呷、半扇门、岳扎、太平桥、梭坡)2019年12月,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丹东乡、边耳乡,设立丹东镇,以原丹东乡和原边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丹东镇的行政区域,丹东镇镇政府驻丹东村1组80号。撤销东谷乡、水子乡、东女谷(中路)乡、聂呷乡和岳扎乡,设立东谷镇、墨尔多山镇和甲居镇。以原东谷乡和原水子乡纳交一村、纳交二村、科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东谷镇的行政区域,东谷镇镇政府驻东谷村1组52号;以原东女谷乡克格依村、基卡依村、呷仁依村、波色龙村、罕额依村、折龙村、李龙村和原岳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墨尔多山镇的行政区域,墨尔多山镇镇政府驻岳扎坝村1组39号。将原聂呷乡(除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和巴旺乡聂拉村、小巴旺村、小聂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甲居镇管辖,甲居镇镇政府驻聂呷村4组17号。将原水子乡水子一村、水子二村、水子三村、大马村、长纳村、各宗村、吉宗村,原东女谷乡纵宁村、俄满村、俄多村,原聂呷乡甲居三村佛爷岩片区,革什扎镇布科村索断桥片区和梭坡乡宋达村黄土坎区域,巴旺乡扎科村大金川河中心线以东集体荒山荒坡区域划归章谷镇管辖,章谷镇镇政府驻水子一村1组7号。撤销格宗乡,设立格宗镇,以原格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宗镇的行政区域,格宗镇镇政府驻格宗村2组17号。撤销半扇门乡,设立半扇门镇,以原半扇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半扇门镇的行政区域,半扇门镇镇政府驻半扇门一村1组41号。
2023年年末,全县辖9个镇(章谷、巴底、革什扎、东谷、墨尔多山、甲居、格宗、半扇门、丹东)、3个乡(巴旺、梭坡、太平桥)、136个行政村、4个社区(三岔河、步行街、西河桥、五里牌),辖区面积4507.0873平方千米。
2025年2月,丹巴县辖9个镇、3个乡。 [东谷镇、章谷镇、巴底镇、革什扎镇、墨尔多山镇、甲居镇、格宗镇、半扇门镇、丹东镇、巴旺乡、梭坡乡、太平桥乡] 县人民政府驻章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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