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湖南烈士公园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和山水交融的自然风光特色,进一步提升公园的品牌形象,不断增强公园的辨识度与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湖南烈士公园形象标识,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二、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截止,具体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专业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四、设计要求
1.文化内涵:设计需融合湖南烈士公园湖、岛、塔、阁、桥等核心景观元素,构建具有高度辨识度的视觉记忆符号。标识系统应通过庄重典雅的造型语言体现“红色文化高地”的历史厚重感,同时运用生态意象与开放构图传递“城市客厅”的包容性与“星城绿肺”的盎然生机。
2.设计内容:设计上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以及信封信签、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活动场景和产品上衍生应用。
3.提交格式和要求:设计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作品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文件。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须提供彩色效果图和印刷用色标准。设计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500字以内)。
五、评审及奖励
本次活动由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牵头组织,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稿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由湖南烈士公园上级主管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党史专家、工艺美术专家和市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束后,在“湖南烈士公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含税);优秀作品奖5名,奖金人民币每名800元(含税)。个人所得税征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投稿方式
联系电话:0731-89711386,电子邮箱:729641865@qq.com(投稿请注明:“湖南烈士公园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七、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侵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金及荣誉证书。
2.获奖作品的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包括复制、发行、改编等财产性权利)归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独家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需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再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另外,未获奖作品著作权仍归属投稿人,但视为授权主办方在非商业宣传中无偿使用其设计理念。
3.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过程中不支付或收取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4.本次活动的解释及补充规则,由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依法制定并通过官方途径公示,投稿视为认可公示内容。
来源:湖南烈士公园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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