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西溪湿地,不少市民漫步在绿道上,感受树荫照水、绿意盎然。处在超大城市中轴线上的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以徒步、定向越野、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鼓励市民迈开步子,走进湿地,共享绿色空间。
放眼中国,这样的场景随处可见……
湿地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被誉为“地球之肾”。
根据《湿地公约》,广义上的湿地不仅包括所有湖泊和河流、地下蓄水层、沼泽、湿草甸、泥炭地、绿洲、河口、三角洲和滩涂、红树林和其他沿海地区、珊瑚礁等,还包括鱼塘、稻田、水库和盐田等。
我国湿地分布广、类型多,区域差异显著。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下同)、沟渠、浅海水域等,都属于湿地。
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健康、食物供应、旅游和就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据估计,全世界有超过10亿人依靠湿地为生。全球湿地每年提供的健康、福祉和安全等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高达47.4万亿美元,守护湿地就是守护人类本身。此外,湿地能吸收二氧化碳,有助于减缓全球变暖和减少污染,因此获得“地球之肾”的美誉。
联合国官网指出,湿地丧失、生计受到威胁和贫困加深形成恶性循环,这是因为湿地被错误地视为荒地,而不是人类的工作、收入和基本生态系统服务的来源。因此,关键在于要改变观念,鼓励政府和社区重视和优先考虑湿地。
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间合作,1971年2月2日,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湿地公约》。该公约正式生效以来,经过几十年发展,其缔约方现已发展到172个国家。
我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此后,我国成立跨部门的国家履约委员会,加强了对包括82处国际重要湿地、60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在内的湿地生态的保护管理,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全面加强“国际湿地城市”管理,“国际湿地城市”数量稳居世界首位。
近年来,我国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湿地保护法、各省(区、市)湿地保护条例出台实施,为湿地保护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目前,全国共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认证国际湿地城市22个、认定58处国家重要湿地和1205处省级重要湿地,初步构建起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如今,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针对不同湿地类型的资源禀赋、生态特征和利用方向,各地积极在湿地生态农业、湿地产品加工、湿地生态旅游等方面,探索湿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让“地球之肾”永葆生机。(本报记者 姚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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