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门口要100块,咱不进去了,就在这儿看看你。”
一句夹着三分自嘲、七分无奈的喟叹,换来的不是旁人的共情与宽慰,而是一纸冷冰冰的侵权投诉书。
近日,博主“田野的风”拍摄于壶口瀑布外围的一段短视频悄然在网络上蔓延开来。
镜头里,滚滚黄河水裹挟着震天的轰鸣奔涌而下,这位游客却蹲守在围栏之外,用最朴素的方言腔调,对着那条民族的母亲河道出了心底最真实的话。
短短两天之内,12万的互动量扑面而来,无数人在这段带着烟火气的影像里看见了自己——谁不曾囊中羞涩过?谁没在某个景区的售票窗口前捏着钱包暗自盘算过?
偏偏景区坐不住了,区区一句“门票100块”,竟被定性为“恶意攻击、诋毁形象”。
更令人瞠目的,是那份投诉材料里那句理直气壮的宣告:壶口瀑布乃“我司”倾力开发的旅游景点。
且慢——黄河,这条炎黄子孙世代共同仰望的母亲河,究竟是从何时起,悄然沦为了某家公司名下的“私有资产”?
收费门墙谁来筑
这一声反问,精准触碰了整件事最先引爆的那根神经。
先看已然公开在案的数字:陕西壶口瀑布门票100元,山西壶口标价110元,再叠加一张无法回避的40元或20元观光车票,一趟“朝拜母亲河”的旅程,保守估算也要140元打底才能跨过那道门槛。
博主说的是“一人一百”,指的是门票,分毫不差,无懈可击。
那景区究竟在气什么?翻开那份投诉原文,其中的逻辑堪称光怪陆离:游客只字未提优惠政策,便是“断章取义”;视频“歪曲事实、恶意诋毁”。
最令人拍案叫绝的,还是那句“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潜台词呼之欲出:黄河是老天爷亿万年鬼斧神工的馈赠,但壶口景区是我们“开发”经营的,所以你可以看,但必须缴钱,并且不得声称票价高。
这逻辑,就好比祖传的老宅被开发商修葺一新贴上了门脸儿,随后转头告知原主:院子还是你家的,但踏入其中须先购票,票价由我来定。
更为讽刺的是,博主自始至终连一个粗口都未曾溢出。他不过是在感叹自己手头拮据,字里行间还透着对母亲河的脉脉温情。
就是这样一段热乎乎的影像,竟被景区方面盖章认定为“损害名誉”。
《民法典》的条文写得清清楚楚:侵权须同时具备两项要件——捏造事实进行谩骂,亦或确实造成了名誉的实质性损毁。
这位游客一条都对不上号。
景区硬要说自己“遭受了攻击”,我看真正受了伤的,不过是那颗脆弱到容不下半句实话的“玻璃心”罢了。
两省甩锅谁收钱
事态发酵之后,舆论的第一股怒火率先烧向了视频定位所在的山西壶口景区。
官方账号下边顿时涌潮一般全是质疑之声,直播间也随之哑火。
景区工作人员连忙叫起了冤:博主视频定位虽显示在山西,但实际拍摄地点极有可能是陕西那一侧,信号飘移,方位串台,这口锅山西不背。
姑且信你,那陕西方面又怎么说?四个字:不了解,不回应。
于是便有了网友那句神来之笔的调侃:左岸收钱右岸收,只要开口就被揪。
这厢山西振振有词地说“IP飘了”,那厢陕西装聋作哑一言不发,一句穷游路上的大实话,最终演化成了一出荒诞不经的跨省“甩锅连续剧”。
可细细想来,这锅真的甩得掉吗?
不论山西还是陕西,两家景区兜售的本就是同一道瀑布。收了谁的钱,消费者心里比谁都明白。
更戳心的是,较真的网友顺藤摸瓜挖出了更扎心的事实:那100元的门票根本不是终点——不另购观光车票,压根就迈不进景区半步。
说博主“造谣”,结果人家非但没有夸大其词,反而是轻描淡写地说少了。
这种两头堵、堵不死的窘境,折射出的是景区运营方一个根深蒂固的执念:风景是大自然的恩赐,但钞票必须流进我的口袋;你可以赞叹山河壮美,但不许吐露票价肉疼。
景区口碑谁守护
撇开门票数字不谈,这场投诉真正刺痛公众神经的,是一个击中灵魂深处的质问:凭什么?
凭什么大自然历经千万年鬼斧神工孕育出的奇观胜景,能被某一家公司堂而皇之地贴上“私有资产”的标签?
凭什么一个游客站在公共道路上拍下一帧画面,也要被扣上“诋毁”的高帽?
有网友将景区与餐饮业并排类比:走进饭馆嫌菜价虚高,顶多留下一句“性价比欠佳”;踏入景区嫌门票昂贵,怎么摇身一变就成了“恶意攻击”?
答案或许早已深藏在那份投诉材料的字缝之间。
景区方面反复拿出来说的,是“维护形象”、“防范舆情”,通篇下来,却对那个最朴素的问题只字未提:花140块钱看一回瀑布,到底划不划算?
既然如此,中国地方这么大,景区那么多,不是非要去哪一处不可?
实在不行,待在家里刷手机,看视频,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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