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区划位置上,涪陵区位于重庆市中部,东邻丰都县,南接武隆区、南川区,西连巴南区,北靠长寿区、垫江县。涪陵城区位于乌江与长江汇合处,历来是川东南水上交通枢纽和乌江流域最大的百货物资集散地。涪陵区是一座山水辉映、生生不息、昂扬向上的城市,至今已有2300余年建城史,孕育了枳巴、易理、白鹤梁题刻、榨菜等本源文化,拥有白鹤梁、点易洞、816工程、武陵山大裂谷等人文和自然胜迹,是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市辖区。全区A级旅游景区11家,其中:4A级景区5家(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武陵山大裂谷、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涪陵816工程、大木花谷·林下花园)、3A级景区2家(古今花海、美心红酒小镇)、2A级4个(沙溪温泉、李蔚如故里、巴山夜雨景区、罗云四川红军第二路游击队烈士陵园),市级旅游度假区1个。#重庆#
历史沿革
城西石鼓溪一带发现有距今3000-4000年的新时期时代和“大石文化”遗址。有文献可考的历史也有2200多年。古为禹贡梁州之域,殷周雍州之地。春秋中后期为巴国所据,置枳邑。战国时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后置枳县,隶属巴郡。晋永和十三年(356年),巴郡郡所由彭水县郁山迁至枳,称涪郡。北周置涪陵镇。因有乌江古称涪水,巴国帝王陵墓多葬于枳地,故名涪陵。隋开皇十三年(593年)始置涪陵县。唐武德元年(618年)置涪州。后经多次变迁,建制称谓有州、郡、县之别,但一直沿用涪陵之名。1913年改涪州为涪陵县,1928年改县为市,2年后复设县。1949年后仍用涪陵县名,是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1983年撤县设市,1985年经国家批准为开放城市。1988年,分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1959年由石砫更名)5县设黔江地区后,涪陵地区辖涪陵市、南川县、丰都县(1958年由酆都县更名)、垫江县和武隆县。1994年,撤南川县,设南川市。1995年1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1995)106号),撤销涪陵地区,设地级涪陵市,下辖枳城区、李渡区,代管南川市、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1996年9月1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涪陵市划归重庆市代管。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涪陵市正式改隶重庆直辖市。1997年12月20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撤销原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涪陵区辖原枳城区、李渡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代管)的南川市、武隆县、丰都县、垫江县归重庆市直接管辖。
行政区划
唐以前区划未详。唐开元(713一741)年间,涪陵是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的中等县。县以下设乡,今仅知有高松乡(约今涪陵市罗云乡地)1乡,余皆缺考。
宋代涪陵县下辖6乡(乡名未详)及温山、陵江两镇和白马砦。温山镇系五代温山县,治今长寿县仁和乡,宋初徙治鹤游坪即今垫江县严家乡.,熙宁三年(1070)降为镇,入涪陵县。陵江镇沿革缺考。白马砦(今武隆县白马乡),宋初为涪陵县白马驿,后置白马砦。大观四年(1110)废砦置白马盐场,设有盐场官。
元代涪州区划缺考。
明代涪州直属地内分13里:白石、黑石、通济、螺回、李渡、石龙、韩市、蔺市、谢石、长滩、在郭、罗云、芋池。
清代涪州在武隆县未并入前辖3里18甲,并入后辖5里31甲:
长滩里(简称长里)领30个乡场地面。其辖地除少部分在乌江以东和长江以北外,余皆在长江以南乌江以西,系州属最大的里。长里分7个甲:首甲、上二甲、下二甲、上三甲、下三甲、上四甲、下四甲。
白石里(简称白里)领16场,辖地约今市属李渡区、垫江县鹤游区、长寿县云集区的全部和垫江县坪山区大部。白里亦分7个甲:首甲、上二甲、下二甲、上三甲、下三甲、上四甲、下四甲。
罗云里(简称云里)领12场。辖地约今市属清溪、珍溪区全部以及焦石区罗云乡、垫江县坪山区小部之地。云里分4个甲:首甲、二甲、三甲、四甲。
东里分4个甲:一甲、二甲、三甲、四甲。
西里分8个甲:一甲、二甲、三甲、四甲、五甲、六甲、七甲、八甲。
东、西二里共领41场,约有今武隆县芙蓉江以西,鸭江以东和涪陵市焦石、白涛两区部分地区。
光绪四年(1878),涪州奉文行甲、保、团、牌制,区划未详。
光绪三十四年(1908),涪州分9区9镇9乡:
中区:辖州城及五关(龟龙、鹅颈、望州、靖远、黔江关)以内地区;
正东区:辖珍溪、清溪镇;
东南区:白涛镇及耀德、树德、福来、桐梓等4乡;
正南区:铜锣镇及永顺、鸭江乡;
南西区:龙潭乡;
西北区:大义、李渡镇及云集乡;
北东区:百福乡;正西区:君子、新盛镇;
正北区:鹤游镇。
宣统二年(1910)奉文实行编户,并按户划分区,城设1个区,农村设5个区,每区择一当道大场为自治所。
城区:辖城厢18团及沙背沱、五关、抵塘、北山坪,区署驻城隍庙。
第一区:辖2镇1乡。李渡镇,辖李渡、致远、金银、石庙、石龙、勾家、荣桂、龙安等8个场;大义镇,辖大柏树、义和、大山、高家镇、桂馨、文馨、回龙等7场;百福乡,辖白家、来龙、韩家沱、葛亮山、隆兴、李村寺等6场。区署驻李渡镇。
第二区:辖3镇。清溪镇,辖清溪、黄鹊嘴、窎水岩、干龙坝、焦石坝、罗云坝、高庙子、玉皇观、大沱铺、三磊子、治平院、南沱、土地坡、马颈子等14场;琛溪镇,辖琛溪、永安、双河、万岁、天台、尖山子、荒田坝、黄沙岭、中峰、大胜、义和、百汇、回龙等13场;白涛镇,辖白涛溪、三窝山、悦来、复兴、天台寺、麻溪、龙塘坝、子耳坝、烂坝子、木根铺等10场。区署驻清溪镇。
第三区:辖3镇1乡(后又称四镇乡)。新盛镇,辖新庙子、酒场垭、石家沱、石龙、大乘寺、三合、增福、大顺、两汇口、安镇坝等10场;同乐镇,辖同乐、聚宝、骑龙、青羊、太和、凤来、酒店、马武等8场;君子镇,辖蔺市、兴隆、堡子、五马石、北拱坝等5场;龙潭乡,辖龙潭子、明家、太平、崇兴、冷水关等5场。区署驻新庙子。
第四区:辖1镇1乡。鹤游镇,辖保和、沙坪、箐口、御龙、包家、合兴、严家、包家庙、土主庙、太和村、裴江、飞龙、永安、三汇、沈家、观胜、汪家、太平等18场;云集乡,辖罗家庙、罗家、汪家庙、万寿、韩龙、石马、回龙、中兴、邻封等9场。区署驻分州城(即保和寨)。
第五区:辖6乡。鸭江乡,辖鸭子塘、月升、庙坪子等3场;福来乡,辖火炉铺、白果铺、闯天铺、苍沟、万峰坪、火耳沟、关庙堂、龙溪、徐家塘等9场;永顺乡,辖长坝、大漕、弹子山、打蕨沟、木花洞、平桥、白马、凉水井、车盘洞等9场;树德乡,辖大青杠树、杨家井,青裘坝,巷口、龙洞、中嘴等6场;耀德乡,辖羊角碛、清水溪、长坡、土坎、马溪等5场;桐子乡,辖桐子山、土地坳、后坪、文庙、梨子树、小坪等6场。区署驻武隆分州城。以上区划除城区和第一、四两区于当年二至六月(3-7月)正式组建区署外,其余3区在组建中遇辛亥革命而终止。
民国初沿用清末9镇9乡的行政区划,乡镇以下分保、甲、牌。民国8年奉文改保为团,区为总团。民国16年3月以后,团以上设场(约辖2000户)、区(辖2场)。
民国19年6月,全县分为21个区(废分县为区)。区以下设镇或乡。时全县共划37镇、127乡,计164镇乡。镇乡以下设阊、邻(分别相当于原来的甲、牌)。各区所辖场镇如下:
第一区,驻县城,辖县城及附近5个场;二区,驻马武,辖原同乐镇下段4场;三区,驻同乐,辖原同乐上段6场;四区,驻龙潭,辖4场;五区,驻蔺市,辖7场;六区,驻新庙,辖8场;7区,驻大柏树,辖7场;八区,驻李渡,辖9场;九区,驻白家,辖8场;十区,驻罗家庙,辖9场;十一区,驻保和寨,辖19场;十二区,驻北碚(即百汇),辖珍溪镇下段5场;十三区,驻珍溪,辖珍溪镇上段9场;十四区,驻清溪,辖13场;十五区,驻白涛,辖10场;十六区,驻鸭江,辖3场;十七区,驻长坝,辖8场;十八区,驻羊角碛,辖5场;十九区,驻巷口,辖5场;二十区,驻火炉铺,辖5场;二十一区,驻桐子山,辖3场。
民国20年初,国民革命军二十一军司令部令涪陵县将21区并为5区。县长谢汝森以县域辽阔为由,请求多设区级建制。6月,获准设10区。后又将原164乡镇裁并为114个。此区划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国21年,国民革命军二十一军司令部为了便于清剿防区内的共产党,仿照湘、赣的行政控制办法,市县以下政区行坊、区、乡(镇)、间、邻制。当年,全县在编查户口后,仍分10区,辖38镇79乡,较上年增加了2镇1乡。其变更情况是:升第二区聚宝乡为镇;第四区增设镇安乡;第五区复设御龙乡,升沙坪乡为镇;第六区增设同泰乡,升百汇乡为镇;第八区鸭江镇降为乡。6月,城区5镇4乡,共编628间,其余乡镇尚未编定。
民国22至23年间,全县曾分划为11个区,即城内1个区,乡村设10个区。
民国24年5月,全县将户口编查告竣后的116镇乡划为5个区,每区所辖乡镇数:第一区27、二区23、三区23、四区22、五区21个。11月,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批准对涪陵县区划进行调整。其具体情况为:
第一区,区署驻城内天上宫,辖28镇乡。即敦仁、精义、崇礼、广智、履信、清溪、协和、治平、南沱、龙驹、白涛等11镇,龙治、靖黔、凉塘、荣桂、龙安、酒店、和兴、平安、焦石、罗云、天台、复兴、木根、梓里、三
窝、鸭江、庙垭等17乡。全区总计49610户。第二区,驻堡子场,辖23镇乡。即蔺市、堡子、马武、同乐、新妙、石沱等6镇,隆兴、五马、太和、凤来、青羊、聚宝、骑龙、冷水、太平、龙潭、明家、增福、大顺、三合、两汇、酒场垭、石龙等17乡。总计43957户。
第三区,驻石龙场,辖25镇乡。即华严、云集、中心、百胜、来龙、李渡、致远、大柏、同兴等9镇,隆兴、世忠、勾家、石龙、韩龙、大山、镇安、义和、金银、回龙、文馨、石马、邻封、回龙、北沙、石泉等16乡。总计45121户。
第四区,驻大义镇,辖23镇乡。即沙坪、珍溪两镇,保和、裴江、沈家、永安、三汇、御龙、飞龙、合义、中峰、义和、同泰、百汇、永安、万岁、白家、包家、严家、土主、汪家、永义、万寿等21乡。总计30456户。
第五区,驻羊角镇,辖18镇乡。即巷口镇,桐子、梨树、苍沟、万峰、龙坝、火炉、白果、龙洞、青、土坎、凉水、永顺、百顺、羊角、和顺、白马、长坡等17乡。总计24816户。
民国26年9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对县以下政区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区的划分以15至30乡为原则;镇乡的划分以10保为原则,但不得少于6保,多于15保;保以10甲为原则,不得少于6甲,多于15甲;甲以10户为原则,不得少于6户,多于15户。并建立镇乡联保制。按此规定整编后,全县仍分为5个区,辖91联保,2046保,20370甲,计207715户。
民国27年6月以后,又据四川省政府电令对全县镇乡保甲进行整编。同年12月5日整编告竣。全县仍分为5个区,除第一区为甲等区外,余为乙等区,计辖一等联保1个(新妙镇),二等联保3个(崇义镇、龙潭镇、李渡镇),三等联保43.个,四等联保58个,共105联保。次年1月,分世忠乡联保为世忠、李村两联保,联保总数增至106个;民国28年10月19日,国民政府又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办法原则》,规定镇乡扩并以维持原有区划为原则,确因经济情形须扩并者可适当扩并。辖15保以上且公所驻地市场较繁荣的乡镇为甲等乡镇,否则为乙等乡镇。次年3月下旬,全县106联保缩并为93个。8月,废联保复称乡镇。
民国29年杨彦芳任涪陵县长时对全县保甲作过调整,但93乡镇的区划未变,其中甲等乡24个,乙等乡69个。
民国31年7月,正式划分县属第五区置武隆设治局后,将余下的4个区计76乡镇调整为91乡镇(乡84、镇7),保、甲亦按规定作了调整。此后,乡镇保甲总数基本无变化,只是个别乡的归属和保甲数小有变动。如民国32年9月将第一区的太和乡划归第二区,将第二区的勾来乡划归第四区等。民国36年,四川省政府颁布《整顿保甲注意事项》,7月,曾对少数乡镇进行合并,但不久即恢复,仍为91乡镇。该区划一直到民国38年11月。
1950年初,分全县为9区,89乡镇,748保,8202甲。
城区,驻崇义镇城隍庙。辖敦仁、崇义2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荣桂、龙安6乡。计84保,1043甲。
第一区,驻复兴乡。辖清溪1镇,白涛、三窝、悦来、焦石、复兴、和兴、罗云、龙驹、南沱、协和、平安、天台12乡。计108保,1169甲。
第二区,驻蔺石镇。辖蔺市、新妙2镇,北拱、五马、兴隆、堡子、两汇、开平、酒井、石和、石沱9乡。计86保,1085甲。
第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1镇,镇安、大山、义和、文馨、金银、致韩、石泉、勾来、世忠、百胜10乡。计90保,1134甲。
第四区,驻珍溪镇。辖珍溪1镇,百汇、仁义、中峰、合义、永义、永安、白庙7乡。计70保,800甲。
第五区,驻庙垭乡。辖鸭江、梓里、酒店、马武、太和、青羊、聚宝、凤来、庙垭9乡。计70保,689甲。
第六区,驻龙潭乡。辖三合、增福、太顺、明家、太平、同乐、龙潭、崇兴、冷水9乡。计78保,681甲。
第七区,驻云集乡。辖石龙、石回、邻封、回龙、同兴、华中、隆兴、江家、云集9乡。计71保,715甲。
第八区,驻沈家乡。辖飞龙、保沙、三汇、裴江、永平、汪家、土主、包家、严家、沈家、白家11乡。计91保,886甲。
1950年7月10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原第二区的新妙、酒井、石沱、两汇、开平5镇乡划出成立第九区,区署驻新妙镇;将原第五区的庙垭、鸭江、凤来、聚宝、青羊5乡划出成立第十区,区署驻庙垭乡。9月,分新妙镇东南置弋阳乡,西北置长兴乡;析镇安乡置镇安、大柏两乡。并新设5个区,使每区均辖4至7乡镇,6万左右人口。此时,全县为17区,92乡镇,748保。区名序号以城区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螺旋式旋转编定,即:
城区,区署驻城隍庙。辖敦仁、崇义2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4乡。计72保。
第一区,驻马武乡。辖马武、酒店、龙安、梓里、太和5乡。计30保。
二区,驻蔺市镇。辖蔺市1镇,北拱、五马、兴隆、堡子、石沱5乡。计48保。
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1镇,荣桂、石泉、勾来、金银、致韩、石龙6乡。计52保。
四区,驻百胜乡。辖百胜、隆兴、世忠、永安、白庙5乡。计40保。
五区,驻珍溪镇。辖珍溪1镇,永义、中峰、仁义、百汇4乡。计47保。
六区,驻清溪镇,辖清溪1镇,协和、南沱、龙驹、罗云、和兴、平安6乡。计69保。
七区,驻复兴乡。辖白涛1镇,复兴、焦石、悦来、三窝、天台5乡。计39保。
八区,驻庙垭乡。辖庙垭、鸭江、凤来、聚宝4乡。计39保。
九区,驻龙潭乡。辖龙潭、崇兴、冷水、同乐、青羊5乡。计42保。
十区,驻大顺乡。辖大顺、三合、增福、明家、太平5乡。计43保。
十一区,驻新妙镇。辖新妙1镇,开平、酒井、两汇、石和、弋阳、长兴6乡。计38保。
十二区,驻大柏乡。辖镇安、大柏、大山、义和、文馨5乡。计35保。
十三区,驻云集乡。辖云集、华中、江家、石回、邻封、回龙6乡。计49保。
十四区,驻飞龙乡。辖飞龙、同兴、合义、白家、保沙5乡。计41.保。
十五区,驻严家乡。辖严家、包家、汪家、土主4乡。计27保。
十六区,驻沈家乡。辖沈家、永平、裴江、三汇4乡。计37保。
1950年9月,农村的保改为村,城镇的保改为段。
1951年1至5月,为便于土地改革工作推行,将部分面积大、人口多的乡划小,全县增设12个乡。即第二区增设龙门、松荫两乡,三区增设马鞍(兰桂)乡,四区增设大渡、双河两乡,五区增设珍溪、万灵、大胜、中心等4乡、六区增设焦岩、白塔两乡,十一区增设新妙乡。
1951年11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将长期插处于涪陵县汪家乡第四村境内的大竹专区所属垫江县董砚乡杨家村的一个甲(俗名小垫江),划归汪家乡第四村管辖。1952年12月19日,四川省民政厅批准,将完全插处于涪陵县包家乡境内的原长寿县兴隆乡第十六、二十三村及黄葛乡第十四村,划归包家乡管辖,依次编为第七、八、九村。
为有利于狮子滩电站建设,12月27.日,将回龙、邻封两乡龙溪河以北地区及回龙乡龙溪河以南3个组,总计3223户划归长寿县。其余455户划归涪陵县云集乡,编为大坪、合同两村。长寿县第四区调整后划出的龙溪河南岸156户,划归涪陵县石回乡管辖,编为新十村。
1953年进行人民民主政权建设时,从有利生产、方便行政领导出发,对乡镇区划进行调整。1月14日,经省民政厅和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全县再增设3个区。至3月20日止,全县变为20区128乡镇。
城区,驻崇义镇中山街。辖敦仁、崇义2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4乡。
一区,驻马武乡。辖马武、酒店、龙安、太和、梓里5乡。
二区,驻蔺市镇。辖蔺市1镇,北拱、五马、石沱、龙门4乡。
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1镇,荣桂、黄旗、石泉、马鞍4乡。
四区,驻百胜乡。辖百胜、永安、隆兴、双河、葛亮、白庙、世忠、大渡、七里(勾来)9乡。
五区,驻珍溪镇。辖珍溪1镇,珍溪、万灵、百汇、中心、大胜、中峰、仁义、永义8乡。
六区,驻清溪镇。辖清溪1镇,白塔、协和、南沱、龙驹、平安、焦岩6乡。
七区,驻白涛镇。辖白涛1镇,白涛、麻溪、三窝、天台、永胜、石门6乡。
八区;驻庙垭乡。辖庙垭、鸭江、凤来、永兴、送月、聚宝、骑龙7乡。
九区,驻龙潭乡。辖龙潭、大同、同乐、建设、白鹤、崇兴、冷水、青羊8乡。
十区,驻大顺乡。辖大顺、增福、三合、明家、太平5乡。
十一区,驻新妙镇。辖新妙1镇,新妙、石和、弋阳、长兴、两汇、开平、酒井7乡。
十二区,驻大柏乡。、辖大柏、大山、镇安、盘龙、义和、大义6乡。
十三区,驻云集乡。辖云集、华中、江家、回龙、石回、中心6乡。
十四区,驻飞龙乡。辖飞龙、同兴、白家、和(合)义、沙坪、万寿、御龙、保和8乡。
十五区,驻严家乡。辖严家、包家、土主、汪家4乡。
十六区,驻沈家乡。辖沈家、三汇、裴江、永平、石庙5乡。
十七区,驻兴隆乡。辖兴隆、堡子、松荫、青龙、惠民5乡。
十八区,驻致韩乡。辖致韩、石龙、文馨、韩龙、金银5乡。
十九区,驻复兴乡。辖复兴、焦石、悦来、和兴、罗云、土井、土溪、干龙8乡。
6至9月,乡镇再度划小,全县达到254个乡镇。在此基础上,9月16日,涪陵区专员公署批准,将涪陵县第十三区的江家等13乡、第十四区的同兴等8乡,共21乡划归长寿县管辖;将第十四区的绿柏等8乡、第十五区的水井等10乡、第十六区的答口等13乡,计31.乡划归垫江县管辖。10月1日起执行。
这次区划调整后,原第十八区变为第十三区,第十九区变为第十四区,第十七区为第。十五区;第十三区的丛林乡编入第四区,第十四区的合义乡编入第五区。城关区因于同年7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改设为区人民政府,其原所辖4个农村乡分别于10月归入邻近各区。即大田乡入第一区,荔枝乡的松荫、双龙、大坪3个村和龙志乡归第三区,白沙乡和北岩乡入第四区,马驴乡及凉塘乡的蚕溪、石桥、大回3个村入第六区,插旗乡的高石、桃子、金堂3个村入第七区,凉水乡入第十四区。
至此。全县除城关区外,其余15个区分划为210乡镇。
一区,驻马武乡。辖马武、酒店、龙安、太和、梓里、林胜、麻柳、金竹、崇英、石干、天生、惠平、靖黔、大田等14乡。
二区,驻蔺市镇。辖蔺市1镇,北拱、龙门、五马、石沱、羊鹿、水盈、桂花、竹林、三窍、田坝等10乡。
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1镇,荣桂、石泉、黄旗、马鞍、白水、南浦、青石、新建、来龙、石马、龙志等11乡。
四区,驻百胜乡。辖百胜、永安、隆兴、双河、葛亮、白庙、大渡、世忠、七里、百甲、弥勒、尖山、北雁、上河、新桥、北沙、北坪、丛林等18乡。
五区,驻珍溪镇。辖珍溪1镇,珍溪、万灵、百汇、中心、大胜、中峰、仁义、永义、河口、水漫、石牛、金鹅、大地、黄泥、蓬花、合义等16乡。
六区,驻清溪乡。辖清溪、白塔、协合、南沱、龙驹、平安、焦岩、治平、石坪、土地、官洞、清和、四角、凉塘、马驴等15乡。
七区,驻白涛镇。辖白涛1镇,白涛、麻溪、山窝、天台、永胜、石门、新立、水源、土龙、菜场、辣子、三门、高峰、大东、插旗等15乡。
八区,驻庙垭乡。辖庙垭、鸭江、凤来、永兴、送月、聚宝、骑龙、工农、月升、高建、人民、新华、团结、七星、民主、劳动等16乡。
九区,驻龙潭乡。辖龙潭、大同、同乐、建设、白鹤、崇兴、冷水、青羊、新胜、五星、安镇、新义、共和、联合、和平、建华等16乡。
十区,驻大顺乡。辖大顺、增福、三合、明家、太平、石桥、桐麻、永宁、天宝、松柏、青水、四合等12乡。
十一区,驻新妙镇。辖新妙镇1镇,新妙、石和、弋阳、长兴、两汇、开平、酒井、仁和、大毓、岚马、大岩、万胜等12乡。
十二区,驻大柏乡。辖大柏、大山、镇安、盘龙、大义、义和、临江、高坪、石岭、朱砂、石院、鸭子、长乐等13乡。
十三区,驻致韩乡。辖致韩、石龙、文馨、韩龙、金银、猊丰、华东、长石、凉风、双庙等10乡。
十四区,驻复兴乡。辖复兴、焦石、悦来、和兴、罗云、土井、干龙、土溪、麒麟、大木、老龙、谭中、大林、瓦窑、白果、凉水等16乡。
十五区,驻兴隆乡。辖兴隆、堡子、松荫、惠民、泡桐、白鱼、高升、长冲、农权、文观、青龙等11乡。
1954年12月20日,为便于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减少国家财政开支,县政府决定撤销第十五区,将所辖11乡划归第二区。将第二区所属之三窍、石沱、田坝3个乡划归第十一区。
1955年1月,将第八区所属聚宝乡的柏杨、民主、平安3个村划归南川县管辖。3月24日,划长寿县铁牛乡入涪陵县第五区。不久,城关区改称城关镇(区级镇)。9月,城关镇设两街道办事处,辖13个居民委员会。增设城郊区。9月28日,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党代会关于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可适当调整乡镇政区的精神,决定以乡场为中心,每乡万人左右为原则,将全县农村212乡镇陆续调整为14区95乡镇,并将区以所在地命名,取消原编号。至12月上旬的调整情况如下:
城郊区,由14乡并为7乡。即荔枝、黄旗、北坪、白塔、凉塘、插旗、靖黔乡。
蔺市区,由18乡镇并为8乡镇。即蔺市镇,龙门、北拱、五马、青龙、堡子、惠民、兴隆乡。
李渡区,由15乡镇并为8乡镇。即李渡镇,石马、双庙、韩龙、致韩,石泉、石龙、荣桂乡。
百胜区,由16乡并为7乡。即百胜、世忠、永安、丛林、双河、白庙、大渡乡。
珍溪区由18乡镇并为8乡镇。即珍溪镇,合义、中心、珍溪、中峰、仁义、百汇、永义乡。
南沱区,由12乡并为5乡。即清溪、平安、焦岩、龙驹、南沱乡。
白涛区,由15乡镇并为9乡镇。即白涛镇,白涛、永胜、天台、麻溪、山窝、石门、大东、大木乡。
庙垭区,由15乡并为6乡。即凤来、庙垭、鸭江、送月、永兴、骑龙乡。
龙潭区,由17乡并为8乡。即龙潭:同乐、安镇、崇兴:青羊、冷水、大同、建华乡。
大顺区,由12乡并为6乡。即大顺、增福、太平、明家、松柏、三合乡。
新妙区,由15乡镇并为7乡镇。即新妙镇,新妙、开平、酒井、石沱、两汇、石和乡。
大柏区,由16乡并为5乡。即义和、大山、大柏、镇安、文馨乡。
马武区,由15乡并为6乡。即马武、太和、梓里六龙安、大桥、酒店乡。
焦石区,由14乡并为5乡。即焦石、罗云、和兴、复兴、悦来乡。
1956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为加强对农村合作化领导,决定再省并6个区。即撤马武区,其所属乡分别入蔺市、白涛、城郊区;撤焦石区,其属乡分别入南沱、白涛两区;撤百胜区入珍溪区;撤大柏区入李渡区;撤大顺区分别人新妙、龙潭两区。同时,将95乡镇省并为78乡镇,省并工作至4月份结束。
6月12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庙垭区的鸭江、凤来、庙垭、送月等4乡划归武隆县,骑龙乡及龙潭区的冷水乡划归南川县。调整后的区划如下:
城关镇,辖两个街道办事处。
城郊区,辖荔枝、荣桂、酒店、靖黔、菜场;凉塘、黄旗7乡。
蔺市区,辖蔺市1镇,龙门、北拱、堡子、兴隆、马武、太和、五马、青龙、惠民9乡。
龙潭区,辖龙潭、同乐、崇兴、青羊、太平、明家、聚宝、增福8乡。
新妙区,辖新妙1镇,石沱、石和、新妙、两汇、开平、三合、大顺、酒井8乡。
李渡区,辖李渡1镇,马鞍、石泉、致韩、石龙;金银、大柏、镇安、大山、义和、石马10乡。
珍溪区,辖珍溪1镇,世忠、百胜、永安、丛林、珍溪、永义、中峰、百汇、仁义9乡。
南沱区,辖清溪、南沱、龙驹、平安、罗云、和兴、复兴、焦石8乡。
白涛区,辖白涛1镇,白涛、山窝、悦来、大木、永胜、梓里、石门、天台8乡。
1958年11月25日,涪陵专员公署批准将武隆县龙塘乡划入涪陵县。同年,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乡、村分别改称公社、管理区。
1961年5月3日,划城郊区属的黄旗公社入城关镇管辖,9月城郊区并入城关镇。12月8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焦石、马武两区。焦石区辖原南沱区的焦石、罗云、复兴、和兴和白涛区悦来、大木等6个公社;马武区辖原白涛区的梓里、城关镇的酒店、蔺市区的太和、马武、五马等5个公社,并将兴隆公社的碑记、蒲江、胜利3个管区并入马武公社。
1962年3月3日,涪陵专员公署同意增设大同(属龙潭区)、蒲江(属马武区)两公社。驻地分别设在涪陵至南川公路旁的黄家塝、狮子屋基。7月7日,又增设双河、大胜(均属珍溪区)、焦岩(属南沱区)、石马(属李渡区)4个公社。8月,复设城郊区。
至此,全县共有1区级镇(城关镇)、10个区、2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级镇、73个公社。
1963年9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南沱区更名为清溪区。
1965年11月26日,县人民委员会为了方便交通和水利建设,经涪陵专员公署批准,将龙潭区属增福公社划归新妙区管辖,新妙区大顺公社划归龙潭区管辖。另外,大顺公社凤凰大队全部,上坝大队第四、五、六生产队,四合大队第五生产队划入蔺市区青龙公社。上坝大队的一、二、三队划入龙潭区太平公社龙兴大队。增福公社的安平大队(除第五生产队外)划入明家公社。
1966年2月28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青羊公社驻地迁至涪陵至南川公路边的安镇。将青羊公社石胜、联丰两大队划归同乐公社,将马武区兴隆公社红旗、农权两大队划入青羊公社。5月14日,又批准将珍溪区属世忠公社划归城郊区。9月,为破“四旧”对全县26个公社的名称作了变更,但不久即恢复。
1968年4月至年底,县、区、公社(镇)、街道办事处、大队的政区名称先后改称“革命委员会”。
1972年7月4日,恢复“四清”运动中改名的曙光、新力两公社名为世忠、黄旗公社。11月4日,涪陵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涪陵县新组建四合人民公社,隶新妙区、以1953年四合乡8个村为其辖地。
至此,全县区划为1区级镇、10个区,4街道办事处、3社级镇、1农场、74公社,30居民委员会、744大队。
1975年6月,因修建堡子公社清水塘水库,将兴隆公社清水大队第二、三两生产队划入堡子公社。10月27日,前因联合水库水位升高、聚宝公社前进大队被分为南北两部分,遂将其划分为前进、建新两大队。11月22日,将明家公社灵通大队的第一、二、三、五、六、七等6个生产队划入邻近的四合公社,余下的第四生产队入明家公社新生大队。
1977年8月11日,为适应涪陵县城市建设的需要,经涪陵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将城郊区属荔枝公社划归城关镇管辖。
1979年3月19日,经涪陵地区行政公署同意,将上年由黄旗公社划给荔枝公社的黄旗大队,由荔枝公社划给靖黔公社的建涪、荔枝、稻香、大塘等4个大队,仍归回原公社。其后黄旗大队暂未回归。
1980年12月21日,涪陵县、区、公社、大队革命委员会分别改称人民政府、区公所、公社和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至1982年5月,对县内同音、重名的大队进行了更名。
1983年9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涪陵县撤县建市,行政区划不变。11月23至28日,经涪陵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撤销龙门、珍溪、石马3个公社,分别并入蔺市、珍溪、李渡各镇;撤销城关镇和城郊区,合并成立市中区;撤销永义公社,分设永义公社和杉树湾公社。永义公社以永义、寨沟、中乐、大兴、高井、斗力6个大队为辖区,公社管理委员会驻永义大队。杉树湾公社以镇安、铁炉、白兴、荒田4个大队为行政区域,公社管理委员会驻荒田大队杉树湾。同时,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城关镇的崩土坎、南门、东门、西门4个办事处,分别设立崇义、敦仁、石鼓3个乡级镇(3天后又改镇为办事处)。划荔枝公社的黄旗大队归黄旗公社管辖。12月3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白涛、永胜两公社,成立白涛镇(乡级),镇政府驻白涛场。
1984年1月9日,中共涪陵市委根据1983年10月中共中央35号文件精神,撤公社建乡人民政府,撤大队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作为经济组织继续保留,同时又是村民小组。
1985年2月6、1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新妙、清溪、马武场、龙潭坝4个乡,各自设立乡级镇,行政区域不变。
5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马武场镇为马武镇。8月13日,经涪陵地区行署批准,将致韩乡分置为致韩、韩龙两乡。致韩辖桥头、倪峰、新阳、长冲、堂堡、致远、云星、百花、松林9个村,乡政府设致韩场。韩龙乡辖凤凰、韩龙、皂角、华东和石龙乡划出的山仑共5个村,乡政府设韩龙场。至1985年底,涪陵市共有10区、75乡镇、3街道办事处、771村(居民委员会)、5104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1990年辖10区、4个街道办事处、9镇、66乡,746个村民委员会,58个居民委员会4923个村民小组。
2002年,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
2008年,撤销李渡镇、龙桥镇、白涛镇、镇安镇、堡子镇、致韩镇、石龙乡、中峰乡、仁义乡、丛林乡、土地坡乡、天台乡、卷洞乡、山窝乡、梓里乡、酒店乡、惠民乡、太和乡、聚宝乡、新村乡、石和乡、两汇乡;设立李渡街道、龙桥街道、白涛街道;调整崇义街道、敦仁街道、荔枝街道、江东街道、江北街道、义和镇、百胜镇、焦石镇、珍溪镇、清溪镇、马武镇、龙潭镇、新妙镇、石沱镇、蔺市镇、同乐乡的行政区域;将明家乡更名为大顺乡;保留南沱镇、青羊镇、增福乡、罗云乡、大木乡、武陵山乡的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6年6月,涪陵区调整义和镇管辖范围、李渡街道管辖范围和办事处驻地,增设马鞍街道。调整后,义和镇辖16个村(社区);李渡街道辖19个村(社区);马鞍街道辖20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鹤凤大道6号。
2019年2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场所由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临时避险搬迁至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38号。
2021年7月,撤销义和镇、蔺市镇,设立义和街道、蔺市街道;调整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管辖范围。变更后,涪陵区辖11个街道、10个镇、6个乡。
2021年11月,撤销同乐乡、大顺乡、增福乡、罗云乡,设立同乐镇、大顺镇、增福镇、罗云镇;将白涛街道乐道村划归武陵山乡管辖。变更后,涪陵区辖11个街道、14个镇、2个乡。
2025年2月,撤销涪陵区大木乡、武陵山乡,分别设立大木镇、武陵山镇。变更后,涪陵区辖11个街道、16个镇。
2025年涪陵区辖11个街道、16个镇: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北街道、江东街道、李渡街道、龙桥街道、白涛街道、马鞍街道、蔺市街道、义和街道、南沱镇、青羊镇、百胜镇、珍溪镇、清溪镇、焦石镇、马武镇、龙潭镇、新妙镇、石沱镇、同乐镇、大顺镇、增福镇、罗云镇、大木镇、武陵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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