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位于四川盆地南部,长江、沱江交汇处。东连合江县,南接纳溪区,西邻宜宾市江安县、自贡市富顺县,北以沱江为界与泸县、龙马潭区相邻。是中外闻名的“泸州老窖特曲”发源地,素有“川南重镇”“酒城”等美誉,自古为云、贵、川、渝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物资集散地,是泸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江阳区地处泸州市中心半岛,自然景观丰富,旅游线路涵盖历史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酒文化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生态观光旅游和乡村休闲旅游。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处(泸州老窖旅游区、泸州市张坝桂圆林旅游景区、泸州市江阳区董允坝伞乡景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处(泸州方山旅游区、沈子国酒庄景区)、国家2A级旅游景区2处(泸州市博物馆、泸州市况场朱德旧居陈列馆)、城市景点10余处(滨江路、八百年宋代报恩塔、百子图广场、管驿嘴、钟鼓楼、龙透关等)。江阳区乡村旅游资源丰富,是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区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张坝桂圆林旅游景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个(董允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泸州老窖旅游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华阳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园、黄舣醉美江湾)。#四川#
历史沿革
江阳区隶属泸州市,历史悠久。夏商时属梁州之域。周代属巴国辖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惠文王派张仪和司马错灭巴、蜀,同年设置巴郡辖有包括泸州在内的大片土地。西汉景帝六年(前151年),封苏嘉为江阳侯,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今泸州市江阳区)设置江阳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犍为郡,领江阳县。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西晋仍置江阳郡。南朝刘宋、南齐置东江阳郡,梁武帝萧衍大同年间(535-546年)建置泸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泸州为泸川郡,仁寿中升为泸州总管府。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为泸州,三年(620年)置总管府,四年(621年)升为都督府。北宋泸州泸川郡置泸川军节度。南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升本路安抚使。宋、元之际,蒙古军入蜀,泸州城先后迁治于合江榕山、江安三江碛、合江安乐山,最终筑城于合江神臂崖,坚持抗元35年。元属重庆路。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泸州直隶四川行中书省,九年(1376年)直隶四川布政使司。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1913年改泸州为泸县,属永宁道。
1949年12月,泸县解放。1950年成立泸州市,先后隶属川南行署、隆昌专区、泸州专区管辖。1960年7月1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泸州专区,泸州市划归宜宾专区管辖。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地辖泸州市改为省辖泸州市。同年5月,四川省政府批准原宜宾专区泸州市改为泸州市市中区,划归省辖泸州市管辖。1995年12月24日,国务院以“国函〔1995〕132号”文作了《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泸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的通知。1996年1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又以“川府函〔1996〕36号”文作出正式通知,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泸州市市中区更名为泸州市江阳区。
行政区划
1950年7月25日,泸县的南城、北城、小市、蓝田4镇和罗汉、泰安、邻玉、石棚、齐家、和丰6乡及况场的11至17保,特兴乡的13至16保划给泸州市。8月1日,泸州市成立城区和一、二、三区4个区人民政府。
城区人民政府驻泸州城内,辖南街城镇16个保,北城镇20个保。
一区人民政府驻小市,辖小市、罗汉、齐家3个镇及特兴乡13-16保。
二区人民政府驻蓝田镇,辖蓝田、泰安。
三区人民政府驻瓦窑坝,辖和丰、石棚及况场11-17保。
全市共有39447户、238013人(机关部队不在内),其中非农业人口128595人。
同年11月,全市调整行政区划,划设小乡,成立乡农民协会,下设村组。同时,改区人民政府为区公所。全市共设3个区公所,城区设南城、北城2个镇公所,共辖21条街。
一区区公所驻小市,辖小市、罗汉两镇和新民、太平、胜利、柏杨、民联、奎峰、群乐、一心、联胜、新联10个乡。
二区区公所驻蓝田,辖蓝田、泰安两镇和上坝、下坝、石岭、沙湾、张坝、桔子、邻玉、玉京、九川、忠义、宝珠、爱民12个乡。
三区区公所驻和丰,辖和丰、石棚两镇和宝峰、黄桷、九华、寨子、古佛、马鞍、大地、梨子、石虎、南城10个乡。
1951年6月,增设和平、龙溪、鱼塘、沙茜、玉白等6乡。10月,全市共辖3区,8镇、38个乡,总面积296.74平方公里,占专区面积1.7%。共有46108户、2520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6334人。
1952年3月19日,全市政区调整为8镇、39乡和沙湾街。城区设南城、北城镇公所,仍辖21条街。
一区区公所改驻罗汉镇,辖小市、罗汉两镇和新民、太平、胜利、柏杨、民联、奎峰、群乐、一心、联胜、新联、龙溪、鱼塘、和平13乡。
二区区公所驻地、辖镇不变在原有乡外增加玉白、沙茜2乡及沙湾街。
三区区公所驻地、所辖乡镇不变,另增加华阳、德祝2乡。
同年5月,将南城、北城镇公所合并,建县级区人民政府。并将原来的3个区划为4个区,各设区人民政府。8月,全市共设5个区人民政府(仅城区为县级),辖7个派驻所、4镇、39乡和1条街、495个大组。至1953年4月22日,全市共有55073户、26020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6714人。
1953年7月29日,全市撤销原设5个区,建立城区人民政府和一区(小市)、二区(蓝田)区公所,并在普选中先后划出郊区部分乡镇。1954年3月12日,泸州市的泰安、和丰2镇和柏杨、和丰、胜利、联胜、奎丰、龙溪、寨子、大地、梨子、古佛、石虎、华阳、德祝、爱民、桔子、玉京、太平17乡163村,11959户、56974人划给泸县。同时将宝珠、石岭、九川、龙华、黄桷5乡36村,3594户、19792人划给纳溪县。共划出面积161.74平方公里,15853户、76766人。全市总面积135平方公里。
同年6月17日,全市行政区调整为3区、4镇、17乡、2个街道办事处(52个居民委员会、87村)。全市共有42512户、187689人。其中城区20180户、84743人。
1955年12月29日,根据国务院规定“人口不满20万人的城市不设区”的精神,泸州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城区人民政府、一二区区公所和石棚镇,并在城区增设两个街道办事处,连原有两个共有4个街道办事处,同时加强小市、蓝田、罗汉镇工作。全市由17个乡并为8乡、87村并为50村。撤区并乡镇后,全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3镇、8乡(52个居委会、50个村)。共有42718户、18988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0910人。行政区划如下:
第一街道办事处辖孝义路、临江路、后河街、大河街、东门口、治平路、慈善路、忠孝路、新马路、顺城街10个居委会。
第二街道办事处辖宝成街、劳动街、大北街、珠子街、朝阳街、枇杷沟、魏家街、小河街、桂花街9个居委会。
第三街道办事处辖兴隆街、大慈路、大营路、梓桐路、苏公路、皂角巷、三星街、公园路8个居委会。
第四街道办事处辖前进中路、前进下路、上平远路、瓦窑坝、中营沟、中平远路、滨江路、广营路、铜店街9个居委会。.
小市镇辖12个居委会。
蓝田镇辖4个居委会。
罗汉镇辖810户。
民联乡驻杨石桥。由群乐、新联乡并入。原14村并为9村。
一心乡驻古佛洞。由鱼塘乡并入。原9村并为5村。
南城乡驻瓦窑坝。由马鞍乡并入。原9村并为5村。
沙湾乡驻关帝庙。由沙茜、张坝乡并入。原14村并为9村。
忠义乡驻柑子坝。由下坝、玉白乡并入。原15村并为8村。
邻玉乡驻邻玉场由上坝乡并入。原9村并为5村。
宝峰乡驻石棚。由石棚镇并入,原7村并为5村。
新民乡区划未变。原8村并为4村。
1956年6月12日,泸州市的罗汉镇和新民、一心、民联、南城、沙湾、蓝田6乡划给泸县,邻玉、忠义、宝峰3乡划给纳溪县,共划出面积129.89平方公里。全市政区仅辖4街、2镇、52个居民委员会。共有3.1万户、13万余人,无农业人口。面积缩小为5.1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2.61平方公里,小市镇1.5平方公里,蓝田镇1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如下:
第一街道办事处辖10个居民委员会。
第二街道办事处辖9个居民委员会。
第三街道办事处辖8个居民委员会。
第四街道办事处辖9个居民委员会。小市镇辖12个居民委员会。蓝田镇辖4个居民委员会。
1958年3月6日,设高坝(厂区)办事处,并将原有4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南城、北城两个街道办事处。5月至9月,先后将泸县的罗汉镇及蓝田、沙湾、南城、民联、新民、一心6乡和纳溪县的邻玉、忠义(五星)2乡划给泸州市。全市共辖3街、3镇、8乡和沙湾街。
3街:南城、北城、高坝(厂区)街道办事处。
3镇:小市、罗汉、蓝田镇。
8乡1街:新民、鱼塘、民联、一心、邻玉、忠义、沙湾、南城乡和沙湾街。
同年10月1日,中共泸州市委根据泸州地委《关于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示和决定》,将罗汉、蓝田镇和民联、鱼塘、一心、邻玉、忠义、沙湾、南城、新民乡及沙湾街、城郊部分居民合并,分别建立南城、罗汉、沙湾、蓝田4个农村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市行政区划除辖南城、北城、高坝(厂区)街道办事处和小市镇共设52个居民委员会外,还辖农村4个人民公社和1个农场,下设8个管理区(或大队)、94年生产队、429个作业组。年末,全市共有49287户、23463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4243人。
1960年6月25日,中共泸州市城市人民公社领导小组根据省地委指示,分别将南城、北城街道办事处和小市市镇建为南城街道人民公社、北城街道人民公社、小市镇人民公社。仍置高坝(厂区)办事处。同年7月14日,撤销泸州专区,并入宜宾专区,泸州市隶属宜宾专员公署。时全市农村辖罗汉、蓝田、沙湾、南城4个人民公社和农场、杨桥水库。下设16个管理区(或大队)、87个生产队,共有41453户、20657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503人。
1961年5月1日,将罗汉人民公社划为鱼塘、罗汉两个公社。1962年3月9日,将蓝田公社划为忠义(五星)、邻玉公社和蓝田镇、前进农场;南城公社划为新民、南城两个公社。1964年7月2日,纳溪县城关镇、郊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大桥公社的曹溪大队,五顶大队的一、二生产队,大溪大队的第七生产队划给泸州市,并将纳溪的城关镇改为安富镇。全市共辖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小市镇、罗汉、鱼塘、沙湾、南城、新民、忠义、邻玉10个人民公社,蓝田、安富两镇,高坝(厂区)办事处、前进农场、安富农水总支。年末,全市总面积145.6平方公里,共有52622户、24665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5360人。
1975年,前进农场更名为前进人民公社。
1983年至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的通知》精神,泸州市进行撤社恢复建制工作。先后撤销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小市镇人民公社,恢复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和小市镇人民政府。撤销罗汉、鱼塘、沙湾、南城、新民、忠义、前进、邻玉人民公社,分别恢复为乡人民政府。蓝田、安富两镇和高坝厂区办事处保留不变。
1983年末,全市有86576户、34676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2612人。1984年5月,建立茜草厂区办事处。7月,成立泸州市市中区。12月25日,改安富农水总支为紫阳坪乡。市中区政区辖南城、北城、高坝、茜草4个街道办事处,小市、蓝田、安富3镇,罗汉、鱼塘、新民、南城、沙湾、忠义、前进、邻玉、紫阳坪9乡,计72个居民委员会,55个村民委员会(大队)、437个村民小组。共有79935户、3143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7988人。
1985年1月21日,由泸县划入泰安、华阳2乡及安宁乡的关口、五八、民权、民光4村后,全区辖南城、北城、高坝、茜草4个街道办事处:小市、蓝田、安富3镇:罗汉、鱼塘、南城、新民、沙湾、前进、忠义、邻玉、紫阳坪、华阳、泰安11乡,下设98个居民委员会、79个村民委员会、677个村民小组。年末,全区总面积215.09平方公里,共有93400户、36025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7821人。
1986年11月19日,撤销小市、蓝田、安富镇建制,分别改设小市、蓝田、安富街道办事处。年末,全区共辖7个街道办事处、11乡,下设105个居民委员会、730个居民小组,79个村民委员会、677个村民小组。共有97697户,36925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486人。
南城街道办事处驻下平远路,北城街道办事处驻珠子街,高坝厂区办事处驻节约村,茜草厂区办事处驻长挖厂工人一村,小市街道办事驻小街子,蓝田街道办事处驻蓝田坝,安富街道办事处驻安富,罗汉乡政府驻姚湾,鱼塘乡政府驻木牌坊,新民乡政府驻老贯田,南城乡政府驻山岩脑,沙湾乡政府驻太平场,前进乡政府驻何家坝,忠义组长政府驻三土地,邻玉乡政府驻邻玉场,华阳乡政府驻场口上,紫阳坪乡政府驻安富,泰安乡政府驻泰安场。
1992年9月24日,全区调整部分乡、街建制。除北城、小市、高坝、茜草、安富街道办事处和沙湾乡、城区外,其余乡、街区划调整如下:
南城街道办事处划出大桥派驻所辖区,新建大山坪街道办事处;蓝田街道办事处、前进乡、忠义乡合建蓝田镇:邻玉乡、紫阳坪乡合并新建邻玉镇:鱼塘乡、新民乡合并新建鱼塘镇:泰安乡与黄舣园科所合建泰安镇:南城乡并入华阳乡,华阳乡建制未变;罗汉乡改建罗汉镇,辖区未变。
年末,全区共辖南城、北城、小市、高坝、茜草、安富、大山坪7个街道(厂区)办事处及蓝田、邻玉、罗汉、鱼塘、泰安5镇和华阳、沙湾2乡。下设75个村民委员会、672个村民小组。共有120350户、40628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2320人。
1996年泸州市行政区划,泸州市市中区更名为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区在原市中区的基础上划出鱼塘、罗汉两镇和小市、高坝两个街道办事处归龙马潭区,划出安富街道办事处归纳溪区。原纳溪县丹林乡、江北镇、石棚镇和泸县石寨乡、分水岭乡、黄舣乡、弥陀镇、通滩镇、况场镇划入江阳区。
经区划后,江阳区下设华阳、丹林、石寨、分水岭、黄舣、沙湾6乡,蓝田、泰安、邻玉、弥陀、通滩、况场、江北、石棚8镇和茜草、南城、北城、大山坪4个街道办事处。
2000年2月29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0]7号文批复,撤销黄般乡新建黄般镇。
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1]14号)批准由茜草厂区办事处和沙湾乡合并,成立茜草镇,2002年初挂牌办公。2002年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将石棚镇更名为方山镇。2005年9月,撤销华阳、邻玉、茜草、蓝田4个乡镇,改建为4个街道办事处,2007年12月对外办公。经调整后,至2005年末,全区共辖3乡7镇7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201个村民委员会,32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8年,成立张坝景区办事处。
2013年,撤销丹林、石寨、分水岭3个乡,改建为3个镇。
2015年,撤销泰安、况场2个镇,改建为2个街道办事处。
2016年,撤销张坝景区办事处,改建为街道办事处。经过调整,全区共辖8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88个村,6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5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撤销弥陀镇,划归黄舣镇。撤销石寨镇,划归通滩镇,撤销张坝街道,划归茜草街道。
2024年底,江阳区辖9个街道、6个镇。
目前全区面积649.26平方公里。辖6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共80个行政村、81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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