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张雪
据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针对庐山“9·27”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向被困“驴友”追偿7.4万元救援费。此前,该野游活动组织者已被行政拘留10日。对违规探险者同步追究行政与民事责任,此案例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支持严惩!”“建议全国推广”。
这样的“双惩”,为何引发众多网友拍手叫好?个中缘由,从救援事件本身可见一斑:9月27日,11名“驴友”前往庐山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结果1人身亡、10人被困。当地政府火速集结120余名救援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野外搜寻,将8名被困人员送至安全地带,另外2名人员自行返家。
未开放区域,通常意味着区域内环境复杂、安全设施不足、通讯信号差等,在这样的区域实施救援,难度可想而知。为了救援被困人员,当地政府集结了十倍以上的人力。这不仅消耗了大量宝贵的公共资源,而且让参与救援的人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这样的行为已然超出了个人自由的边界,触动了公共利益的红线。
值得深思的是,近年来,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相似的悲剧重复上演。这折射出部分户外运动爱好者基本安全意识、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与不负责。
此次,对涉事人员的“双惩”,正是对这种错误认知和做法的警示和纠偏。行政拘留组织者,彰显了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追偿救援费用,落实了“谁犯错、谁担责”的原则。这不仅是对违规者的必要惩戒,更是对其他户外运动爱好者的深刻警示——生命敬畏不可无,规则底线不可破。
让每一个生命在面临危险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但这不能成为个体我行我素、漠视规则的借口。上述案例应该形成更大的示范效应,推动户外运动的风气更加成熟与理性,让生命的激情在安全的边界内释放,让规则意识在广阔的天地中生长。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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