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投喂野生动物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喀纳斯景区珍稀野生动物资源,维护野生动物自然生存习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喀纳斯景区公安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布尔津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哈巴河分局、喀纳斯边境派出所就禁止投喂野生动物相关事项联合发布本通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喀纳斯景区及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野生动物投喂食物、投放垃圾、丢弃食物残渣及其他可能影响野生动物健康的物品;
二、擅自投喂行为,会导致其依赖人类食物,丧失野外生存能力,引发野生动物健康问题,增加疫源疫病传播风险,同时提升野生动物攻击人类风险率。影响野生动物种群自然繁衍,损害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打破区域生态平衡;
三、在正常游玩过程中需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追逐、惊扰、引诱野生动物。禁止使用闪光灯等设备近距离拍摄,避免干扰野生动物正常生活规律与栖息环境;
四、自驾游客途中偶遇野生动物,不得停车驻足、围观聚集,严防引发交通拥堵或安全事故;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以 “远观不打扰” 的文明方式守护喀纳斯的自然生态与平安环境。如发现违规投喂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举报电话反映:
0906-6326119(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0906-6610122(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哈巴河分局)
0906-6511878(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布尔津分局)
0906-6326110(喀纳斯边境派出所)
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来源/喀纳斯零距离微信公众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