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南部边缘、乐山市中区以西,东北与川西平原接壤,西南连接大小凉山,是盆地到高山的过渡带。境内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性气候,气候舒适期达8个月,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具有世界上最典型、保存最完好的亚热带原始植被景观,现已知拥有野生植物3700种以上,约占中国植物物种总数的十分之一,占四川植物物种总数的三分之一。野生动物有2300多种,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3种,1992年还曾在绥山镇斗量村发现过大熊猫。被誉为“植物王国”“动物乐园”和“地质博物馆”。全市共有A级景区6个:峨眉山风景名胜区(5A)、农夫山泉峨眉山工业旅游基地(4A)、大佛禅院佛教文化旅游区(4A)、四川旅博天地景区(4A)、四溪沟景区(3A)、嘉峨茶谷(3A)。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峨眉飞来殿、峨眉山万年寺铜铁佛像、峨眉山圣积寺铜塔、峨眉山圣积寺铜钟、峨眉山古建筑群。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峨眉武术。#四川#
历史沿革
隋开皇十三年(593)置峨眉县,属眉山郡。因地处峨眉山东麓,取大峨山与二峨山两山相对如眉而得名,简称峨眉。另一说峨眉作蛾眉,谓山云鬟凝翠,鬓黛遥妆,如螓首蛾眉,细而长,美而艳也。于是有“峨眉天下秀”之谚。或谓峨以名言,状其巍峨;眉以形言,有如秀眉。隋大业十三年(617)置绥山县。唐麟德二年(665)置沫州罗目县。唐久视元年(700)析绥山县分置乐都县。宋乾德四年(966)废绥山、罗目入峨眉属嘉定府。清嘉庆十四年(1809)划出县西南大为以西地区设峨边厅。1949年12月17日,峨眉解放;12月24日,成立峨眉县人民政府,属川南行政公署乐山专区。1956年,划夹江县悦连乡入峨眉县。1958年,划乐山县符溪乡、平城乡入峨眉县。1984年,划乐山市新农乡之新农、新和、新沟、新堰四村入峨眉县。1988年9月撤县设市(省辖县级市,由乐山市代管)。
行政区划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峨眉县时的行政区划,未见史载,难于考察。大业中,置绥山。麟德中,置罗目。俱在峨眉境内。但三县分界,亦无可考。
宋废绥山、罗目人峨眉后,峨眉领地分绥山、罗目、合江、迈东、南村五镇。(《元丰九域志》)。绥山、罗目仍在原地。迈东镇即明清时期的易林、虹溪部分地区。南村镇为明清时的翔凤乡。合江在县正南面。自明末清初,杨展将临近嘉州的部分峨眉地区,划人乐山以后,合江之名遂废。
明代,县下设里,全县六里。《峨眉县志》所载为乡,即:翔凤乡,在县城西南;易林乡,在县城东南;合江乡,在县城正南;雁门乡,在县城西北;泥溪乡,在县城正北;虹溪乡,在县城正东。
六乡界址,今已难查,只能大略述其方位。当时建制,县以下分乡设里。每乡编户10甲,举甲长一人。每乡举荐“才识”之士一人为里长(由县批准),戴耆民冠,称为“顶巾里长”。
明崇祯十七年,明将杨展住嘉州时,将峨眉之铜山、沫东、茶土溪、羊镇以下地区,划入嘉州。清初,峨眉县地分四乡,乡分12里。四乡区划如下:
翔凤乡。北界官山(今城南二中校),南界乐山木梯岩(今沙溪东南),东界乐山太平寺,西界洪雅、峨边地界。全乡包括青龙场、冠峨场、龙池场、大为场、龙门场、高桥、沙溪场、梯子岩。编户2746户。
雁林乡。北界符汶河(包括峨眉县城在内),南界临江河,东界秦官房(今红山乡址),西界鸭婆塘(今燕岗灯塔、罗目徐塘交界处)。南北距17.5公里,东西距7.5公里。包括今九里场,燕岗场、南天庙。编户1137户。
泥溪乡。北界夹江界牌铺(今双福火车站),南界翔凤乡,东界乐山烂凼子(今符溪烂凼子村),西界普惠寺(今大庙乡斗量村)。东西距20公里,南北距20公里。包括太和场、普兴场、双福场。编户1541户。
归化乡。东至乐山老鸦溪大岗团岩界,南至马湖冷渍关界,北至翔凤楼子坎蜂桶岩界(今峨边新场),西至大板房桅杆凹界(金口河工农示范区)共10甲,设签里长10人。
雍正九年(1731年)八月,改名峨边甲,制级与乡同。编户1128户。雍正九年,设立峨山甲,专理峨山寺庙及僧众户口,计182户。同时,在县城内设立四总甲。
嘉庆十四年(1809年),置峨边抚夷厅。峨眉归化乡,划归峨边抚夷厅。
咸丰九年(1859年)分区设团,县分六区,设团总,下设保正。
中区,区址县城,领城区;东区,区址向北寺(燕岗场内),领燕岗、九里、南天庙;南一区,区址青龙场,领青龙、冠峨、黄岗;南二区,区址龙池场,领龙池、大为、龙门、沙溪;北区,区址双福场,领双福、太和、普兴;西区,区址石佛寺,领石佛、复兴二乡。
民国初期,军阀割据,仍沿清末区划,分六区。区称区团总,设正、副团正。下为六乡界址,今已难查,只能大略述其方位。当时建制,县以下分乡设里。每乡编户10甲,举甲长一人。每乡举荐“才识”之士一人为里长(由县批准),戴耆民冠,称为“顶巾里长”。
甲(甲数不一)。甲设10牌,牌领10户。
民国15年,改中区为第一区,东区为第二区,南一区为第三区,南二区为第四区,西区为第五区,北区为第六区。区下分乡,所辖场镇未变。
民国23年,废区团总,设区公所,区下分乡、镇;乡、镇以下为闾阎。乡、镇设乡、镇长,闾设闾长,阎设阎长,全县共13乡、镇。计有绥山、燕岗、九里、冠峨、青龙、大为、龙门、沙溪、石佛、复兴、双福、太和、龙池。
民国24年,分区设署,推行保甲制,实行联保联坐。乡、镇改为联保,称联保办公处,设联保主任。闾阎改称保甲,设保、甲长。联保统属于区,称区公署,设区长。全县共分三区,13联保,一特编保。下分288保,2847甲。
一区,驻城厢,辖绥山、双福、太和、复兴、石佛五个联保和峨山特编村。
二区,驻燕岗,辖黄岗、九里、冠峨三个联保。
三区,驻青龙,辖青龙、龙池、大为、龙门、沙溪五个联保。
民国26年,青龙分出,设黄岗联保,辖区为汪坎、黄茅岗、张沟、万槽一带。属三区。
民国29年9月,废除联保,改设乡、镇公所。全县分三区,12乡、镇,及峨山特编保。(减少冠峨、大为)
民国29年冬,二区增设冠峨乡,三区增设大为乡。
民国30年,又新设三乡。即:
从绥山镇分出,新设瞻峨乡,辖区从十里山、桃子园、黄河编、干河子、虹溪桥、铜街子、雀儿坝等地至北门外雁门及东门外部分地区;
从燕岗分出,新设桑园乡,辖区从十里山、桃子园以南到下罗庵、夏荷塘、沈村、耿村,西北界连瞻峨乡;
从双福划出,新设普兴乡,辖区为大牙仙、石香炉、凌云,西北连夹江。
民国30年9月,将三区的青龙、黄岗划归二区。
民国33年,从一区划出石佛乡、复兴乡和峨山特编保,从三区划出黄岗乡,成立第三指导区。原三区改番号为第四区。
民国36年,又缩编为两个指导区。将老二区的燕岗、桑园划归一区;九里、冠峨划归三区,改番号为二区。
民国37年5月,又恢复为三个区。
全县为三区。十七乡、镇,一特编保。
一区,驻城厢。辖绥山镇、瞻峨乡、复兴乡、石佛乡、双福乡、太和乡、普兴乡、峨山特编保;
二区,驻燕岗。辖燕岗、九里、桑园、冠峨、青龙、黄岗乡;
三区,驻龙池场。辖龙池、大为、龙门、龙溪乡。
1949年12月,建国初,沿用民国区划。1950年,划大乡为小乡,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并废保建村。1952年,对区划作了一些调整。1955年,并小乡为大乡,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的新体制—一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1984年,恢复乡、镇人民政府,下领村、组。其具体区划及变革如下:
1950年1月1日,设一区;1月16日,设二、三、四区,称区人民政府。分辖16乡、1镇。
第一区。区驻绥山镇,辖一镇五乡:绥山镇、瞻峨乡、太和乡、双福乡、普兴乡、石佛乡。
第二区。区驻折楼,辖四乡:桑园乡、燕岗乡、九里乡、青龙乡。
第三区。区驻鞠漕,辖三乡:黄岗乡、冠峨乡、复兴乡。
第四区。区驻龙池,辖四乡:龙池乡、大为乡、龙门乡、沙溪乡。
1950年5月,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单位。
1950年11月,为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加强乡村政权,全县分设四区,对原16乡1镇,析为58乡1镇。并废保建村。
1952年土地改革后,对原区划进行新的调整,并增设了五、六区及城关区和青龙镇。
第一区仍驻城区,辖城关镇、胜利、民主、白塔、符汶、安川、盐井、大庙乡。
第二区迁青龙,辖青龙镇、燕岗、杨河、折楼、九里、圆通、宝宁,郭家、青龙、白马、中心、罗目、和平、高桥、观音、柳溪、明月乡。
第三区迁万行庄(今师范校址),辖冠峨、惠邻、净水、黑水、麻子、龙门、川主、东岳、天今、太阳乡。峨山特编村(1951年12月设)。
第四区仍驻龙池,辖龙池、马坪、白果、幺店、深溪、顺河、龙凤、玉龙、金鹤、杨岗、双河、木厂。
第五区置塘房,辖塘房、新建、中心、新民、小河、净居、石岗、福利、石炉、麻柳。
第六区驻沙溪,辖连峨、兴宏、京枢、新桥(新置)。
1953年6月,撤销第六区,所辖乡仍归第四区领治。同时撤销新桥乡。
1953年6月,撤销城关镇,设城关区。
1956年11月,并小乡为大乡。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全县为6区1镇17乡。
1956年1月,撤销第一区,所辖胜利、符汶乡,由县直属。
1956年1月,撤销城关区,恢复城关镇。
1956年3月,划夹江县悦连乡归峨眉县领治,隶属第五区。
1957年1月,撤销二、三、五区。所辖乡由县直属(四区仍保留)。
1958年9月6日,划乐山县符溪乡、平城乡,归峨眉县领治。
1958年9月,将峨眉县川主乡杨河五社12户,58人,划归洪雅县桃园乡。
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实现人民公社化。将全县2镇、20乡,调整为10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驻地青龙场,含青龙镇、青龙、高桥乡。九里人民公社,驻地九里场,含九里、燕岗乡。峨山人民公社,驻地马路桥,含冠峨、天今、净水、川主乡。胜利人民公社,驻地城关镇,含城关镇、胜利、符汶乡。符溪人民公社,驻地镇子场。双福人民公社,驻地双福场,含双福、新民、平城、福利、悦连乡。龙池人民公社,驻地马坪。大为人民公社,驻地大为场。龙门人民公社,驻地龙门场。沙溪人民公社,驻地沙溪场。
1958年11月,撤销第四区。全县原有区全部撤完。
1959年7月,将10个人民公社,调整为3个镇,17个人民公社。除原符溪、大为、龙门、沙溪四个人民公社保持不变外,从红旗公社分出青龙镇和高桥公社;从九里公社分出燕岗公社;从峨山公社分出川主、净水公社;从胜利公社分出城关镇和符汶公社;从双福公社分出新民、福利公社;从龙池公社分出龙池镇。
1959年10月,从九里公社析出九里场,建立九里镇人民委员会。
1961年10月,双福公社分出平城公社。
1961年12月,恢复原四区建制,更名龙池区公所。辖龙池镇、龙池、大为、龙门、沙溪等公社。
1962年1月,大为公社分出金鹤、玉龙公社;从新民公社分出塘房公社;从福利公社分出悦连公社;从符溪公社分出红山公社;从高桥公社分出柳溪公社;从峨山公社分出天今公社;同时,以福利公社的天全、麻柳和符汶公社的太泉、大庙、洪川、三界、符桢等大队,建立大庙公社。
至此,全县为1区、4镇、26个人民公社。
龙池区;
城关镇、青龙镇、龙池镇、九里镇;
胜利、符汶、大庙、符溪、红山、平城、红旗、九里、燕岗、高桥、柳溪、峨山、天今、净水、川主、双福、塘房、新民、福利、悦连、龙池、大为、金鹤、玉龙、龙门、沙溪公社。
1962年3月,红旗公社更名为青龙公社。
1963年10月,恢复原五区建制,更名双福区公所。辖塘房、新民、福利、双福、悦连等公社。“文大”中干部调离。1972年复置。
1966年,成立符溪区公所,区驻镇子场,辖符溪、胜利、红山、平城等公社。
1967年,撤销符溪区公所。
1968年4月,九里镇并入九里公社。
1976年1月,复置九里镇。
1968年9月,龙池区公所,改称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11月,青龙镇并入青龙公社。
1972年12月,复置青龙镇。
1970年1月,龙池镇并入龙池公社。
1973年5月,复置龙池镇。
1972年10月,恢复原二区建制,更名九里区革命委员会。区驻九里场,辖九里、燕岗、青龙、高桥、柳溪等公社。
1972年10月,恢复原三区建制,更名峨山区革命委员会。区驻马路桥,辖峨山、川主、净水、天今、符汶、大庙六公社。
1972年10月,复置符溪区革命委员会。区驻镇子场,辖符溪、胜利、红山、平城等公社。1973年1月,峨山区大庙公社,划归双福区管辖。
1974年4月,龙池区沙溪公社划归九里区管辖。
1975年5月,划峨山公社报国大队、净水公社茶场大队,归天今公社领治。
1976年1月,复置九里镇革命委员会。
1978年4月,各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区公所。1980年5月,天今公社更名天景公社。
1980年10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城关镇更名绥山镇;青龙镇更名罗目镇;青龙公社更名罗目公社;新民公社更名新平公社;福利公社更名普兴公社;玉龙公社更名双龙公社。
1984年3月,峨山区公所与峨眉山管理局合并,实行以县为主的双重领导,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85年7月分开,恢复峨山区公所。
1984年4月,恢复乡建制,各人民公社,改称乡人民政府。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将乐山市新农乡的新农、新堰、新和、新沟四个村,划归峨眉县管辖。
1985年3月,将从乐山划入的新农、新堰、新和、新沟四村,和峨眉九里乡的圆通、顺江、红卫三村合并,建立乐都镇。隶属九里区。
1985年,全县为5区、5镇、26乡。
1985年年底,峨眉县辖5区、5镇、26乡。
1987年1月,撤销九里乡、罗目乡、龙池乡,分别并入九里镇、罗目镇、龙池镇。
1988年7月,撤销峨山乡、红山乡、符溪乡、双福乡、高桥乡,设立峨山镇、桂花桥镇、符溪镇、双福镇、高桥镇。同年11月29日,省政府批准撤销峨山、双福、符溪、九里、龙池5个区公所。峨眉山市全境设置10镇18乡,即绥山、符溪、桂花桥、九里、乐都、罗目、高桥、峨山、双福、龙池10个镇,胜利、平城、符汶、川主、天景、净水、燕岗、沙溪、柳溪、大庙、新平、塘房、普兴、悦连、大为、金鹤、双龙、龙门18个乡。
1989年8月,撤销柳溪乡并入高桥镇。
1990年辖7区、10镇、39乡,35个居民委员会,524个村民委员会,4006个村民小组,161个居民小组
1992年9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对峨眉山市乡(镇)设置重新调整,全市设置4乡12镇,即新平、川主、沙溪、龙门4个乡,绥山、符溪、桂花桥、九里、罗目、乐都、高桥、峨山、双福、龙池、胜利、大为12个镇。
1995年7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新建普兴乡,乡人民政府驻普兴场,辖双福镇原普兴、悦连两乡所属的行政区域。
1997年4月7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黄湾乡,乡人民政府驻黄湾,辖峨山镇的原净水乡、天景乡和罗目镇的鞠安村第4、第5村民小组(划归黄湾乡的报国村)所属行政区域。2005年年底,全境设置6乡12镇。
2013年,峨眉山市辖12个镇(绥山镇、高桥镇、罗目镇、九里镇、龙池镇、乐都镇、符溪镇、峨山镇、双福镇、桂花桥镇、大为镇、胜利镇),6个乡(龙门乡、川主乡、沙溪乡、新平乡、普兴乡、黄湾乡)。
2019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胜利镇、峨山镇、川主镇和新平镇、普兴乡、乐都镇、沙溪乡,设立峨山街道和胜利街道。
2020年6月,峨眉山市辖2个街道(胜利街道、峨山街道),10个镇(绥山镇、符溪镇、双福镇、高桥镇、罗目镇、九里镇、桂花桥镇、龙池镇、大为镇、黄湾镇)、1个乡(龙门乡)。
2023年全市共有1个乡、10个镇、2个街道,128个行政村、1085个村民小组,26个社区、461个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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