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我没出去凑热闹,选择在家陪老爸。
广东的秋天不明显,阳光依旧有点晃眼。我爸搬了张藤椅坐在阳台上,眯着眼,手里摩挲着一本旧相册。他今年快九十了,背有点驼,但精神头还行。大部分时间,他都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像一棵老树,沉浸在自己的年轮里。
我泡了壶他爱喝的单丛,递过去。他没接,指了指相册里一张已经泛黄到快看不清人脸的照片。照片上,一群年轻人挤在一辆解放卡车前,个个都穿着蓝布咔叽布的衣服,脸上是那种混合着迷茫和兴奋的神情。
喏,这个是我。他指着前排一个瘦得像麻杆的男孩,男孩咧着嘴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凑过去,端详了半天,实在没法把照片里那个单薄的少年,和眼前这个满脸皱纹的老人联系起来。
爸,这是去哪儿啊?春游?
他呷了口茶,眼神飘向了很远的地方,仿佛穿透了阳台外的高楼,看到了六十多年前的漫天黄沙。
“春游?这是去新疆。坐了一个月的汽车,去建设大西北。”
我的心,咯噔一下。一个关于我父亲,但我从未完整听过的故事,就这样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午后,被缓缓揭开了。
一张车票,从岭南到天山。
故事得从五十年代初的广东说起。
那时候,我爸还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学生,用他自己的话说,“脑子里除了理想,啥都没有”。新中国刚成立,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景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句口号,不像我们今天听起来那么空洞,在当时,那是能让无数年轻人热血沸腾的号角。
新疆,在那个年代的广东仔心里,是个什么概念?就是地图最左上角那块遥远得近乎虚幻的地方。只在书里读到过,说那里有戈壁,有雪山,有穿裙子跳舞的姑娘。
当学校里贴出支援边疆的招募通知时,我爸和几个同学跑去报了名。家里人当然不同意,我奶奶哭了好几天,说那么远的地方,一辈子还能见着面吗?但我爸犟,铁了心要去。他说,国家那么大,总得有人去那些苦地方。
他们没坐过火车,因为铁路还没通到那么远。去新疆,靠的是一队长长的卡车车队。
出发那天,码头上挤满了送行的人。我爸说,他没敢让我奶奶来,怕看见她哭,自己就走不动了。他只带了一个小小的帆布包,里面是两件换洗的衣服,和我奶奶连夜给他烙的几张饼。
卡车发动的时候,轰隆隆的,整个地面都在抖。一群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就这么唱着歌,告别了湿润的岭南水乡,朝着一个完全未知的世界,出发了。
“那一路,真叫长啊。”老爸的叙述很平淡,但我能想象到其中的艰辛。
他们挤在没有顶棚的卡车斗里,白天吃风沙,晚上数星星。从绿油油的广东,到黄土漫天的中原,再到一望无际的戈壁。路越来越颠,饭越来越硬,水也越来越珍贵。有时候一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戈壁滩上的风,呜呜地吹,像哭一样。
他记得最清楚的,是翻越昆仑山。南方的孩子,哪里见过那么大的雪。山上冷得刺骨,车子在结冰的盘山路上慢慢挪,好几次都差点滑下悬崖。大家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裹在身上,还是冻得直哆嗦。渴了,就抓一把路边的雪塞进嘴里,冰得牙齿打颤。
苦不苦?我问他。
他笑了,露出没剩几颗牙的牙床。“当时不觉得苦,只顾着激动了。你看,我们是去看一个新世界啊。”
是啊,一个新世界。那趟开往新疆的卡车,颠簸了一个多月,终于把这群风尘仆仆的广东少年,送到了天山脚下。
戈壁滩上,用青春画图纸
到了新疆,我爸被分到了北疆一个偏远的小县城,当技术员。具体工作,是修水渠,搞农田水利。
他的手,原本是握笔的,到了那里,先学会了使唤铁锹和镐头。
当地的条件,比他想象的还要差。住的是地窝子,一半在地下,一半在地上,冬冷夏热。吃的是馕和玉米糊糊,好几天才能见一次肉。最难熬的是寂寞,和对家乡的思念。晚上,几个年轻人围着煤油灯,读从家里寄来的信,读着读着,就有人偷偷抹眼泪。
可白天一来,太阳照在戈壁滩上,那些愁绪就好像被晒干了。大家又都生龙活虎地扛着工具上了工地。我爸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学看图纸,学测量,学着怎么把水从遥远的雪山引到干涸的田地里。
他的手很快就磨出了厚厚的茧子,皮肤被晒得黢黑,一口广式普通话里,也夹杂了亚克西(好)、巴郎子(小伙子)这样的维语词汇。他和当地的老乡一起挖渠,一起在坎土曼(一种农具)的起落间分享一个馕,一起在渠水流进田埂的那一刻,爆发出震天的欢呼。
“你知道吗,那里的天,蓝得跟假的一样。那里的哈密瓜,甜得齁人。”老爸回忆起这些,眼睛里闪着光。那束光,我只在他年轻时的照片上见过。
他说,那段日子虽然清苦,但心里是满的。因为你亲眼看着自己画在图纸上的线条,一点点变成了能浇灌万亩良田的生命之水。那种成就感,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戈壁滩的风,吹走了他的少年稚气,也把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因为有文化,又肯干,几年后,我爸被调到了乌鲁木齐的机关里,从一个整天跟泥土打交道的技术员,变成了一名伏案工作的秘书。
工作内容变了,但那股劲儿没变。
他开始跟着领导下基层,跑遍了天山南北。在伊犁的草原上,他见过牧民转场的壮观景象;在喀什的老城里,他听过手工艺人讲述家族的传承。他写的不再是工程报告,而是一份份关于当地民生、经济发展的调研材料。
他说,当秘书,比在工地上还累心。每一个数据,每一句话,都可能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一群人的生计。他常常为了一个报告,熬上好几个通宵。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我妈,一个同样来支援边疆的姑娘。两个离家万里的人,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相遇,组建了家庭,然后有了孩子们。
新疆,就这样从一个他要去建设的地方,慢慢变成了他的第二故乡。这里有他的事业,他的爱人,他的孩子,还有一群可以生死相托的战友和同事。
他把最好的年华,都留在了那里。从一个青涩的广东仔,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新疆人。他会说新疆话,爱吃拉条子和烤包子,习惯了冬天的漫长和干燥。只是偶尔,在吃到单位食堂特意为他做的白切鸡时,他会沉默很久。
心里的那个故乡,从未走远。
一晃几十年过去,我爸退休了。
那时候,我们家面临一个最大的选择:是留在新疆,还是回到广东。
说实话,我们都以为他会选择留下。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半辈子,他所有的青春、汗水、朋友、荣耀,都在这片土地上。离开,就等于跟自己的过去告别。
但他却异常坚决地要回来。
落叶要归根。他只说了这四个字。
我后来才慢慢明白,风筝飞得再高,那根线,始终都握在故乡的手里。年轻时,为了理想,他可以奔赴万里。但老了,那份对故土的眷恋,就像深入骨髓的藤蔓,会把人一点点往回拉。
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又从遥远的大西北,回到了这个繁华的南国都市。
“后悔吗,爸?”我看着他布满老年斑的手,轻轻地问。
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不后悔把一辈子给了新疆。那里需要我们,我们也成就了自己。”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
“只是有时候,做梦还会梦见那些老同事,有的永远留在了那片土地了。还有,也会梦见那条我们亲手挖的渠,不知道里面的水,是不是还和当年一样清。”
阳光拉长了他的影子,也拉长了那段被岁月尘封的记忆。我突然觉得,我以前从未真正了解过我的父亲。他不仅仅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普通男人,他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和他的那一代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筑起了一座座无言的丰碑。
他们的故事,不该被忘记。
这个假期,你有没有坐下来,好好听听家里老人的故事?他们的记忆里,藏着一个我们未曾见过的、波澜壮阔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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