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位于川甘青三省交会处,与州内的若尔盖县、红原县、马尔康县、壤塘县和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7县接壤,是内地通往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是重要的商贸中心和物资集散地,是以牧为主、农牧林兼营的县,属典型的老、少、边、穷、病地区。阿坝县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拥有世外桃源——神座景区、莲宝叶则景区、曼则塘湿地、茸安柯河峡谷等自然景观。县境内有藏传佛教寺庙42座,格鲁、萨迦、苯波、觉囊、宁玛五种教派,被誉为藏传佛教文化博览园。#四川#
历史沿革
“阿坝”藏语,意为阿里人居住的地方。阿坝县唐虞时属“三危”之地,禹贡时为西羌“析支国”属地。春秋至晋朝时期,为羌人游牧区之一。南北朝时期,原住于青海湖一带的吐谷浑国浸大征服诸羌。《西藏通览》载:“据晋书西域传,吐谷浑者,鲜卑之种族,自西零以西,有甘松(松潘)之界,极北南之地,亘于数千里。”是时阿坝属吐谷浑。唐初,吐谷浑为唐属国后,曾在剑南道设诸羌羁縻州168个,阿坝属松州都督府所辖。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迷桑部落(注:麦桑)置轨州,与州同置通川、玉成、金原、俄彻四县。并置轨州都督府,领部落兵马,大酋长步赖为刺史,次酋长为县令”。“唐贞观五年(公元631年)于其地置州十六县四十七,隶属轨州都督府,后属松州督领,州县名无考,旬废”。唐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松赞干布率军东征,占领松州以西,诸羌纷纷归附吐蕃,阿坝为吐蕃所属。
唐武宗会昌六年(公元846年),达磨赞普被刺,吐蕃分裂,阿坝又属松州,直至元朝创设土官制,世嗣其职。明太祖洪武初年(公元14世纪六、七十年代),吐蕃内乱,朝廷派兵镇压,于今若尔盖县包座建潘州卫,阿坝由其所辖。明成祖永乐年间(公元15世纪初)撤潘州卫合于松州卫称松潘卫,上、中、下阿坝属松潘卫。清康熙年间(公元17世纪末18世纪初)阿坝亦纳入松潘厅建制。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授甲尔多、麦仓、阿强官寨土千户,磨下;甲凹、阿革、鹊个、郎惰为土百户,颁发号纸,受松潘厅漳腊营管辖。民国时期隶属松潘县,并置“阿坝设治局”。
1949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解放西北后,阿坝麦桑大土官华尔功臣烈派总带兵官特尔多和老民将根去兰州谒见彭德怀副总司令,请求阿坝“自行解放”;1951年8月,茂县专区专员张向善率代表团抵阿坝,与麦桑土官达成和平解放阿坝协议,阿坝地区和平解放。9月11日,成立茂县专区四土阿坝绰斯甲临时军政委员会,下设阿坝办事处。同年12月17~22日,召开阿坝区各界代表会议,宣布成立相当于县的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治于城东赛格寺院内,隶属茂县专区。1952年12月,四川藏族自治区成立后属其管辖。1953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阿坝县城。同月,建立中共阿坝(县)工作委员会。9月15日,阿坝藏族自治区改称“阿坝”,并派出中阿坝、麦尔玛、柯河、安曲、麦洼5个相当于区的工作委员会。1954年1月,西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通知在阿坝设县。1956年3月正式完成县建制。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统治人民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农奴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1960年,基本完成区乡设置。1961年设城关镇;1962年,设甲尔多、求吉玛、格尔登玛3乡;1963年,设德格乡;1964年,撤格尔登玛乡;1972年,撤夏坤玛乡。1975年,撤销区建制,辖20个公社和2个场。1981年,恢复区建制。1984年1月,调整为区、乡、村建制。1987年7月,阿坝藏族自治州更名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属之。
行政区划
解放前,除唐朝曾以部落设十六州、四十七县,均属松潘卫、厅、县管辖,未设置各级中央王朝管理机构,其政区无考。县境政区以部落割据区域为表现形式。
清朝中期,阿坝地区有中阿坝麦桑部落、上阿坝麦穷部落、下阿坝安羌部落和麦尔玛前身部落等4个较大部落,分别辖有小部落;另有数十零星小部落。《清史稿·土司传》载,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清廷封土千户3个,土百户5个。
甲尔多寨土千户:麦穷部落,辖“措周”6寨。
麦仓寨土千户:辖中阿坝“麻木弄”12部落。
阿强寨土千户:辖下阿坝安羌6寨。
磨下寨土百户:驻甲尔多乡甲尔多村麻休。
甲凹土百户:驻龙藏乡龙藏村恰窝。
阿革寨土百户:驻四洼乡四洼村阿尔更。
鹊个寨土百户:驻各莫乡雄洼村学玉贡。
郎惰寨土百户:驻哇尔玛乡足忙村浪洛。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麦桑部落统辖阿坝大片地区,并另有其它独立部落辖区。
麦桑部落:辖中阿坝“麻木弄”和麦尔玛部落、麦洼部落及安斗八寨、柯河、贾洛、茸贡等拴头部落地区。
安曲部落:辖黑拉玛、龙日玛、安曲朵玛、曼巴洛、查理寺院塔洼、额色玛、然木夺7小部落。
安羌部落:隶属康萨土官,辖安羌6寨。
措周部落:隶属夏河土官,辖措周6寨。
麦昆部落:隶属黑水土司,辖蚕木扎、齐卡洛。
1953年9月,阿坝县人民政府派出五个相当于区的工作委员会。其中中阿坝工作委员会驻阿坝镇,辖学多玛、学哇尔玛、学满玛、甲康(包括大甲康和甲康坝)。麦尔玛工作委员会驻麦尔玛乡,辖麦尔玛部落、贾洛部落。柯河工作委员会驻柯河乡,辖柯河部落、垮山沙湾部落。安曲工作委员会驻查理乡,辖安曲部落。麦洼工作委员会驻麦洼,辖麦洼部落。
1960年基本完成区乡设置,辖5区18乡4场。
中阿坝区区公所设大甲康,辖城关、哇尔玛、麦昆、龙藏、河支5乡。
上阿坝区区公所设光明乡,辖光明、四洼、安斗3乡。
下阿坝区区公所设安羌乡,辖安羌、洛尔达、茸安、夏坤玛4乡。
柯河区区公所设柯河乡,辖垮山、沙羊、柯河3乡。
麦尔玛区区公所设麦尔玛乡,辖麦尔玛、查理、贾洛3乡。
阿坝县农场:辖(唐麦)各莫塔洼。阿坝县国营一、二、三牧场。
1961年设城关镇,1962年设甲尔多、求吉玛、格尔登玛3乡。1963年设德格乡。辖5区1镇22乡4场。1964年撤格尔登玛乡。1972年撤夏坤玛乡。
“文大”后期整建为区、公社建制。1975年撤销区建制,辖20公社2治所同上。1981年底恢复区建制。1984年1月整建为区、乡、村建制,1985年撤销藏锋乡并入阿坝镇,全县现辖1镇,5区,18乡,2场,83个行政村,135个村民小组。
1992年辖5区、1镇、18乡,2场,83个村民委员会,442个村民小组和牧点。
2005年,全县辖1镇18乡2场8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35个村民小组。
2022年阿坝县现辖15个乡镇,80个行政村,1个社区。其中9个乡为麦昆、龙藏、四洼、安斗、求吉玛、茸安、垮沙、柯河、查理;6个镇为阿坝镇、河支镇、各莫镇、安羌镇、麦尔玛镇、贾洛镇。
2024年阿坝县辖6个镇、9个乡:阿坝镇、河支镇、各莫镇、安羌镇、贾洛镇、麦尔玛镇、麦昆乡、龙藏乡、求吉玛乡、四洼乡、安斗乡、柯河乡、垮沙乡、查理乡、茸安乡。
目前阿坝县现有15个乡镇,9个乡:麦昆、龙藏、四洼、安斗、求吉玛、茸安、垮沙、柯河、查理;6个镇:阿坝镇、河支镇、各莫镇、安羌镇、麦尔玛镇、贾洛镇;80个行政村,1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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