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预约排队的制度很不错,在等待的时间我们还去了附近的几个景点,一点没耽搁。”昨天,来自温州的蔡女士游玩了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后点赞。她所说的扫码预约排队指的是双龙洞分批叫号智能排队系统,自去年上线以来得到游客广泛认可,是景区为游客提供的智慧化旅游服务。
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已被写入今年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日前,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要促进低空旅游、赛事旅游、演艺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其他旅游业态和场景创新发展。近年来,亚运会、演唱会等赛事和活动的举办为城市旅游消费带来利好。眼下,我市紧抓“浙BA”赛事热度,推出景区优惠、美食福利、观影优惠、特色旅游线路等活动内容,借势拉动旅游经济发展。据悉,“浙BA”城市争霸赛期间,金华主场准备了城市好礼和消费券,让球迷在观赛之余体验好逛、好吃、好买、好玩的金华。
在低空旅游方面,武义将低空观光项目、航空体育项目与自身的生态优势进行融合。在武义大斗山,常能看到滑翔伞在空中画出优美的弧线。这里拥有独立的山体、良好的净空环境以及常年多东北风的独特气候,三面均可开展飞行活动,尤为适合滑翔伞等航空体育项目的开展。今年6月,《多元经营、多样发展,打造“低空经济新标杆”——武义大斗山飞行营地优秀案例》入选2024年长三角地区体育消费创新场景优秀案例。
人工智能被写入新修订的旅游条例中。条例明确,应当支持旅游科技创新,鼓励发展旅游高科技项目,研发旅游智能工具和设施设备,推广交互式、沉浸式等数字化旅游产品。要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
对此,金华双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智慧化旅游服务是景区未来发展的方向,双龙洞分批叫号智能排队系统的上线,确实为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体验感。游客凭下单手机号或二维码到智能签到机上签到,就能实时查看入洞批次、剩余批次、预计等待时间、游客人数等信息。系统会提前15分钟通过微信、手机短信推送排队提醒。这样一来,就改变了原本冗长无聊的排队情况,让出游省心又省力,方便游客轻松畅玩其它景点。

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秩序,条例对旅游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以便为游客提供一个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对于强迫购物、诱导消费等购物消费陷阱,条例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明确旅行社存在未经旅游者同意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条例还鼓励旅游经营者实行旅游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针对景区加收“小门票”的现象,条例专门对景区门票管理作了规定,要求景区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另行收费项目的内容、价格;景区内游览场所设置单项门票的,其价格应一并公示;该游览场所的游览费用已经包含在景区门票内的,不得再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单项门票。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采用专家授课、以案学法等多种方式对旅游企业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助力旅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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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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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条例制定于2015年,于2017年作了个别修改,对规范和促进浙江旅游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前,旅游业发展逐步从以旅行社为核心、景点旅游为主导的传统模式,向大众旅游、全域旅游转型,旅游新业态层出不穷。同时,旅游业已发展成为浙江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且属于典型的惠民富民产业。
此次条例修订,旨在回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浙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条例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服务与引导,条例明确由省级层面建立健全本省旅游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评价,建设和动态更新全省统一的旅游资源库。
为避免旅游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旅游项目开发的统筹规划和指导。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旅游产品体系,满足游客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条例明确要求重点促进乡村旅游、城市休闲旅游、海洋旅游、工业旅游等本省特色旅游业态的发展,并支持“低空+旅游”“赛事+旅游”“美食+旅游”等融合业态的创新发展。
在促进消费方面,条例要求利用好促进消费的政策工具,并着力培育精品特色商业街区等旅游消费体验场景,发展夜间旅游消费业态。
条例立足于大众旅游、全域旅游的时代发展背景,对政府和景区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提出明确要求。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要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完善旅游集散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并针对小团化、高品质旅游市场新需求,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车辆营运证配发机制。
景区作为旅游服务的直接提供主体,要推进基础设施包括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的合理设计、建设和改造,丰富旅游服务项目。
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条例对旅行社和相关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作了重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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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行社通过网络销售包价旅游服务产品的行为,要求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组团社的名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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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委托旅行社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招徕游客的行为,明确以包价旅游服务产品招徕游客应当事先取得组团社的委托,在招徕时明示相关信息,并由组团社组织游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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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行社委托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明确委托应当经旅游者同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受托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再转委托。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工作,省旅游安全委员会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同时,为加强对尚未纳入许可管理的风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条例规定由省旅游安全委员会组织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尚未制定安全管理规范的,市、县级政府应当确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相关管理措施。
旅游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纠纷处理不及时,不仅影响游客体验,还可能影响当地旅游形象。
条例要求加强旅游投诉信息共享,协同开展旅游投诉热点监测分析。
相关部门接到游客投诉后,要及时处理,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针对节假日期间旅游投诉量大且时间集中的问题,条例要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节假日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旅游投诉事项及时予以处理,不得以尚在节假日期间为由拒绝处理。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条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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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金彩云客户端 浙江发布
作者 | 孙媛媛
编辑 | 胡越
校对 | 斯春华
一审 | 陈涵
二审 | 倪寒霞
终审 | 卢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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