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文山、贵州榕江等多个荒野求生挑战赛出于安全考虑等因素而被叫停;江西庐山则对违规野游的“驴友”开出“双惩”罚单,追偿救援费并拘留组织者。
“求生”“探险”类户外活动近来热度很高,它满足了人们亲近自然、挑战自我的心理需求,也为文旅新业态提供了思路。但过快的“野蛮生长”引发了诸多乱象:部分商业赛事重流量轻安全、一些爱好者视违规为自由,带来隐患重重。由此不禁让人思考:户外自由,边界到底在哪儿?
将“自由”绝对化的浪漫想象,点燃了许多人走向山野的初衷。但部分人或许误解了自由的本质,也低估了荒野的重量。
如果将突破规则等同于自由,那么这种“自由”只是一种表面幻象。在庐山遇险事件中,驴友的“自由”行动导致一人丧生,多人被困,涉事者自己也面临法律追责。以生命为赌注、要公共资源兜底的“自由”,实为不负责任的放纵。
真正的户外自由,其首要前提是对自然规律和客观风险的清醒认知与由衷敬畏。自然世界遵循其自身的物理法则、气候规律和生态逻辑,不因人类的情怀或勇气而改变分毫。持续低温足以威胁生命,复杂地貌隐藏失足风险,野外水源可能携带致命病菌——这些都不是“条条框框”,而是铁一般的客观存在。多地叫停赛事正是出于对客观规律的尊重,非但不是限制,恰恰是自由得以存续的前提。
在现代社会,任何人的自由都无法在真空中存在,它必然与他人、与社会产生联结。因此,户外自由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契约。权责对等,个人拥有探索野外的权利,同时也对自身安全、公共资源、自然环境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江西庐山的“双惩”措施,其深远意义正在于此。通过法律实践划定清晰的“自由”边界:公共救援是守护公民生命安全的底线,而非为违规行为兜底的“免费午餐”。追偿救援费用,是对社会公平的维护;处罚组织者,则是强化源头责任。
穿越放任的幻象,奠定敬畏的基石,明确责任的边界,才有可能触及真实的自由。对监管者而言,自由是明确权责、统一法律标准,让管理有据可依;对赛事组织者而言,自由是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创造出既充满挑战又保障周全的赛事体验;对参与者而言,自由应是由内而生的敬畏感与自制力,从而在任何环境中都能保持真正的自主与从容。
真正的户外自由应该是具备现代理性的精神旷野,不在规则之外,而在敬畏之中。它因审慎而坚实,因责任而长久。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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