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齐征 实习记者 杨美婷)12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大海,介绍淄博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并请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史琨,村镇建设科科长李广庭,科技与勘察设计科科长翟奎修,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是守护淄博历史根脉、传承文明薪火的重要基石,它留存着淄博人民集体的记忆与乡愁,塑造着淄博独特的地域身份,并在赓续文脉中滋养当代生活,为赋能城市发展注入深厚的人文底蕴。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求,坚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融入发展”的理念,走出了一条历史文脉与城市发展共生共荣的淄博路径。
1989年淄博市被列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临淄区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至目前,淄博市已拥有历史文化街区3片(周村古商城、淄博矿务局、淄川柳泉蒲文化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79处,历史文化名镇7座、名村11个、传统村落109个,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星罗棋布,共同构成了淄博城市发展的“根”与“魂”。
淄博市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系统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资源,是大家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淄博市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城市发展全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将“一法两条例一意见”纳入常态化学习,通过多样化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保护意识与参与热情。二是完善规划管理机制。已完成《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3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批复备案,所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均编制了保护规划,历史建筑全部完成测绘、建档、挂牌工作,同时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与日常巡查制度,将保护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三是深化资源普查与活化利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积极推进潜在保护对象的评估划定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活化利用项目准入正负面清单,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功能、日常生活有机融合,让群众在保护传承中受益。
当前,淄博市正全面推进相关专项调查工作,这既是对国家、省级工作要求的积极响应,更是淄博守护历史文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开展这项工作,一方面,能全面摸清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资源底数,精准掌握各类潜在保护对象的现状与价值,为构建更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另一方面,能让更多承载城市记忆、凝聚公众情感的老城区、老街区、老建筑被发现、被保护,避免因城市更新等建设活动造成历史文脉断裂;更重要的是,通过专项调查与后续保护利用,能进一步激活历史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推动文旅深度融合,让齐文化、工业遗产、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独特优势,为城市更新注入文化内涵,让居民在延续的历史文脉中提升幸福感与归属感。
为确保专项调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通过“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淄博市历史文化资源线索征集倡议书》,在此向全社会同样发出诚挚倡议: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专家学者、热心人士积极参与到历史文化资源线索征集中来。无论是1911年以前的古街巷、古窑址,1911至1949年的老矿区、红色遗址,1949至1978年的老厂房、老居住区,还是1978年以来的老商贸区、产业转型标杆区域,或是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区域,都欢迎通过公众号公布的邮箱、电话等进行联系。每一条线索都是对城市历史的珍视,每一次参与都是对文化传承的助力,携手守护城市记忆,共续淄博历史文脉。
下一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此次专项调查为契机,持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加强保护监督与技术支撑,深化保用结合模式,让历史文化资源在科学保护中焕发新生机。
责任编辑:刘宗尧
来源::14 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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