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面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黔南州发布2025年“引客入黔南”奖励办法,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面向全国旅行社及旅游企业推出三大主题奖励计划,全力支持荔波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一流旅游城市建设。
奖励对象为贵州省内外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企业,且需满足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制度健全等条件,组织州外游客到访黔南游览2个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并住宿。
奖励分为过夜游客、入境游客、特色交通奖励。其中,过夜游客采取阶梯式补贴,旺季按照累计人次1万—10万标准设定2-12元/人递增补贴,淡季标准上浮40%。单团最高核算5晚住宿,年度企业封顶150万元。港澳台及境外游客按照5000人次——3万人次标准,享10-90元/人梯度奖励,淡季同样上浮40%。特色交通奖励方面,百人包机每人奖50元、400人专列每列3万元、50台自驾车队每车补100元。
申报周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各旅游企业申报资料每四个月提交一次,需在2025年5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进行分阶段提交。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发扬 方亚丽
编辑 高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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