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北海公园,作为北京市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是无数市民与游客心中的美好记忆。2025年,北海公园对外开放100周年,为庆祝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深公众对北海公园的了解与情感连接,特举办“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征集个人与北海公园之间的故事、珍贵影像等,展现北海公园百年风华,传承历史记忆,同时激发公众对自然美景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
协办单位:中国新闻图片网、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5年1月14日-6月10日
评审公示时间:2025年6月下旬
展览展示时间:2025年8月
四、征集方式
(一)摄影、短视频类
投稿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登录征稿平台元景云(s.cnsphoto.com)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页面投稿;也可关注“中新图片网”微信公众号并点击“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投稿页面进行投稿。
参赛者在投稿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单的作品说明。摄影、短视频类作品投稿指南见链接:http://www.cnsphoto.com/hz/2023.html
(二)文字类
请按照投稿要求将文字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beihaigongyuan10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征文)字样,邮件正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且稿件署名作者只能保留一位。
五、参与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放,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及广大市民均可参与。
六、征集内容
(一) 摄影、短视频作品
内容要求:围绕“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主题。
1.我与北海公园的合影(需有新老照片的对比)
2.风光类
3.人文类
4.节日庆典等活动类
5.老照片(时间应为2000年以前)
格式要求:图片文件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拍摄设备不限。单张或组图均可。短视频作品时长要求30秒以内,MP4、MPG、MOV格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1G以内。投稿者线上提交作品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附简短说明(不超过300字)。
(二) 文字作品
1.内容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随笔等形式均可,需围绕个人与北海公园的真实经历或情感联想展开,具有文学性和感染力,如有原创配图,图片以附件形式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
2.字数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不超过2000字,随笔不超过1000字。
3.提交方式
Word文档或纯文本格式,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4.作品展示
优秀文字作品,在审核后刊登于北京晚报《五色土》。
七、奖项设置
所有主题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方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将颁发收藏证书及北海公园文创纪念品。优秀作品将在北海公园集中展出,敬请关注。
八、权责须知
(一)所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征集的主题。拍摄过程中,遵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有涉及不文明拍摄,作品不予参赛。不得对投稿摄影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摄影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二)为保证投稿作品评比的公正性、公平性,摄影类投稿作品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三)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四)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确保作品无版权争议。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尊重个人隐私与肖像权,涉及人物的作品需获得当事人同意。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音乐授权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作品中所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评选产生的入围作品公示完成后,将通知投稿者领取证书和纪念品。同时,视为投稿者同意北海公园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活动相关的公益宣传使用,包括展览、画册、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六)主办方收到投稿作品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与主办方联系。
(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条款规定。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稿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摄影、短视频类: 010-88311326(工作日期间)
文字类: 010-85201625(工作日期间)
以上图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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